【明慧网2003年1月27日】今日日本报2003年1月25日东京消息:司法部决定不接受[在中国]被禁止的法轮功精神运动的五名中国人士为难民,但暗示他们肯定会得到在日本定居的许可,他们的律师星期五说。这五位人士和其他十二名法轮功人士在东京、名古屋、大阪和福冈移民局申请难民身份。他们说如果返回中国他们将受到迫害。
司法部在对第一批申请人做出决定时说这五人没有充分证明他们会在他们的国家面临迫害。这五人中有四位女性一位男性,年龄在20到40岁之间,在日本做白领职员或研究人员。
但司法部暗示它将给予特殊考虑以保证他们获得在日本的居留许可,据律师们说。
他们说,为此这五位人士根据此建议已经申请居留许可。
他们的律师说,“虽然很遗憾司法部没有批准这五位人士为难民,但我们欢迎司法部保证他们的定居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