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9月22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9月19日报导-- 江西消息,武宁县石渡乡法轮功学员陈建宁于8月28日上午被武宁县公安局及派出所警察抓到县城后,当天下午即被迫害致死。公安局对外称陈建宁是跳楼自杀,并派出大批警察防止百姓到县城看陈建宁的遗体。 据了解,陈建宁年仅31岁,因他修炼法轮功,当地派出所警察从2001年开始,经常没有抄家证就闯到他家,有时是在半夜三更。2002年8月28日上午,武宁县公安局政保大队及石渡乡派出所的警察共六人到陈建宁家以弄清“讲真相光盘”为由,将其抓到县里。当天下午陈建宁即被迫害致死。县公安局对外称陈建宁在六楼政保大队办公室跳楼自杀,并在当晚派出大批警察到该乡所有有法轮功学员的村,通宵守候,不让百姓到县城看陈建宁的遗体。
知情人透露,当家属见到死者遗体时,遗体已经穿上官方买来的新西装,并经过化装,死者生前衣服已被烧掉。
消息说,第二天上午,县政法委书记、副书记县人大主任、公安局、检察局局长及九江地区的法医等人与陈建宁家属见面,介绍“自杀”情况及法医鉴定,一再催家属尽快处理后事,称家属可得15000元赔偿金,但如果闹大、闹长了,一分钱也得不到。最后陈建宁家属被迫在赔款协议上签字。
武宁县公安局的警察证实了陈建宁死亡的消息,但称陈建宁是跳楼自杀,而石渡乡派出所的警察一听陈建宁的名字即挂断电话,后来记者再打电话过去,则回答“ 这事不要问我们”。
据资料显示,陈建宁是民间已知的第481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而据2001年10月底中共官方内部统计,拘捕中的法轮功学员死亡人数高达1600人,全国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劳教的人数超过1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