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2月17日】寇晓萍,女,40岁,国家公务员,曾在银行工作,辽宁鞍山大法弟子。1999年7.20后,她与姐姐寇晓坤一同进京上访,被公安局带回后非法关押在鞍山市第三看守所15天,释放后由于仍坚信大法,被扣发工资、强制洗脑。2000年11月份寇晓萍再次被非法关押,由于不放弃信仰,被非法判劳教两年。在鞍山教养院期间,寇晓萍一言一行都用大法来衡量,始终以慈悲、善良对待迫害她的警察,给他们讲清真相。2002年正月初四大法弟子集体绝食抵制邪恶的迫害,寇晓萍也是其中之一,四天后,教养院进行强行灌食,许多大法弟子被灌食后出现了异常反应:手指甲、脚趾甲发青,脸色发青,全身及五脏六腑疼痛难忍,不能翻身,下地得有人搀扶。接下来寇晓萍被送往医院“抢救”,两天后就获知寇晓萍去世的消息。寇晓萍上有母亲、公婆,下有十五岁未成年的儿子,还有一位与她感情一直很好的丈夫,这样一个美满的家庭就这样被破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