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1月4日】河北省辛集市中学教师曹察,女,38岁。2002年10月中旬在赵县开会期间,发放大法真相资料时被赵县恶人绑架,赵县公安局部分恶警对其进行了残酷迫害。后辛集市公安局610又对其大打出手,酷刑逼供;非法抄家,抢走电脑、联想打印机、联想一体机等物品,价值2万多元人民币。在恶警对其刑讯逼供时,曹一直向它们讲真相,给它们做人的机会,然它们本性全无,反而恼羞成怒,更加残暴地对曹进行非人迫害,将曹察的胳膊打成骨折。610恶警带她到“苏记骨科”就诊时,十分心虚,不敢用她的真实姓名,竟然用假名“曹相”,并用谎言掩盖他们所犯的罪行,说什么“是逃跑时摔断”。
曹老师执教20年,一直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曾获得多种奖励和荣誉,她的学生在历届高考和奥林匹克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她为教育事业做出过突出贡献。而现在她却被非法关押在辛集市看守所,遭受非人的折磨,至今生活不能自理。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天理不容,必将遭到恶报!
相关责任者及电话:
辛集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树华,3224939
辛集市公安局政保科:耿超,3223752
辛集市610办公室主任:李晓峰,3253091,3253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