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2年10月4日】大法弟子王茁,现年25岁,汉族,大专文化,家住辽宁省葫芦岛市渤海街群英路12号楼。他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从99年9月29日因进京上访后被非法拘留并判劳教三年,在此期间遭到酷刑折磨至今,本应在2002年9月29日期满释放,可家属去接,没接着人,被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派出所从葫芦岛市教养院于当天上午十点左右给接到渤海派出所。恶警刘久东对王茁进行非法审讯,从上午十点左右直到下午五点左右。恶警刘久东疯狂地叫嚣,问王茁到底是想回家,还是继续修炼,如果想回家就写“保证书”。王茁起到了一个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作用,金刚不动。他说:“保证书不能写,我要继续修炼。”恶警刘久东后来看他怎么也动摇不了,就说:哪怕你说的是假不炼了,也让你回家,愿意怎么炼就怎么炼。最后,另外一个恶警疯狂地说:你要法轮功还是信XX党?王茁说:“你的说法是把法轮功和XX党对立起来了,我从来没有反对过XX党。但是法轮功是宇宙大法,真善忍是天理。”此间渤海派出所恶警对王茁做出非法拘留30天的决定,并且威胁说王茁如果不改变态度,等待着他的不是30天,还有三年。之后王茁被送往葫芦岛市齐屯拘留所。恶警让王茁在拘留票上签字,王茁拒绝,并要求申辩、上诉。呼吁见此消息的大法弟子齐发正念,清除控制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渤海派出所的一切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