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月31日】 自从自焚事件发生,宣传工具新华社反常的以第一时间报道后,再没有了这方面的报道。直到1月30日,宣传工具CCTV经过几天的精心准备,将事件在号称实话实说的焦点访谈中又重放了一遍,而且还增加了另外两起大家不知道的自焚事件。
首先让我们来回顾一下CCTV的录像:当火一着起来,我们看到镜头中身穿制服的警察们手提灭火器向出事地点跑去(通常情况下广场是没有大群身穿制服的警察的,都是便衣特务打手),画面又接着出现CCTV的记者(中央电视台事先已经知道消息,并安排好抢镜头和采访!)拿话筒凑到烧的奄奄一息的当事人面前,问了一些可以诱人上当的问题(不管你怎么回答都对当事人不利),之后,才放救护车离去。
上面提到另外两起大家不知道的自焚事件的当事人之一,刘某某在镜头前开始了对法轮功的诬陷;因为看过《转法轮》的读者都知道,法轮功是不准杀生和自杀的,教导人们要珍视生命。而刘某某满口升天呀、去什么世界呀、某某让她这么做的呀,与法轮功的教义完全背离。那么,在这个报导中有没有真实的信息呢?也许有,那就是出现在劳教所,母女被劳教的镜头。另外,积水谭医院院长,有这样的言论:幸存者保住性命的希望不大(如果当事人不配合当局造假,可能被灭口)。
所以,外界对事件的真实性存很大的疑问,这是普遍现象。人们认为无论自焚者的真实身份如何,中国政府都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中国官方媒体对此事件的报道和借此对法轮功的谴责更是没有人性。
善良的国人们,擦亮自己的眼睛吧!不要让文革的悲剧再重演。
法轮功争取的是中国人做人的权力与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