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月30日】 龙年大年30,天安门广场上发生了一起5人集体自焚抗议的事件。海内外为之震惊。与往常遮遮掩掩的做法不同的是,新华社这次立即加以报导,并指称自焚者是来自河南开封的法轮功成员,其中一名因抢救不及,已经死亡。如此重大的命案,本该由司法部门侦查、甚至在法庭审判之后才有定论,北京的官方喉舌却抢先进行了“舆论定罪”,使人们感到其中的案情并不单纯。据《美国之音》记者若思报导,就在新华社报导天安门自焚事件之后,该台记者打电话到北京市公安局和中国公安部求证此事、并请他们发表评论时,两个部门的值班人员都表示不知道有这件事。连值班的公安人员都不清楚的案情,新华社却“捷足先登”、抢新闻。这不但在常理上说不通,而且也违反北京一向的“宣传纪律”。
果不其然,法轮功发言人张而平通过《大纪元新闻网》发表了声明:新华社报导的自焚事件与法轮功无关;这仅仅是栽赃陷害的一种手段。在过去的18个月里,成千上万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在中共高压政策下,一直采取最和平的非暴力形式,向政府与社会从事理性的呼吁。法轮功的基本原则是“真、善、忍”。而且,它的创始人李洪志,也反对任何形式的杀生行为,包括自杀。为此,法轮功再次呼吁中国政府,允许国际人权团体和媒体进行客观、公正的第三者调查。
这里有两点需要特别指出:首先,中共指责法轮功煽动信众采取极端手段,而法轮功则反驳中共栽赃诬陷。两种说法针锋相对;其中肯定至少有一个讲的是假话。法轮功是讲“真、善、忍”的,相对于靠讲假话维持统治的共产党来说,在海内、外,它的信誉是远为清白可信的。而且,一个是忍辱负重的被压迫者,一个是实行全面专政的专制集权者,谁真谁假,人民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去年的天安门广场发生过一宗以炸弹自杀的事件。这个事件如果发生在今天,北京当局也会把帐算在法轮功的头上。
当然,也可能出现一种情形,新华社的报导和法轮功的辩解,全部都是一种误解:虽然确实有人在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但那并不是法轮功的成员,甚至也不是响应法轮功号召起来抗争的人。如今,对中共不满的人到处都有。一批走投无路的盲流,为了表达对中共当政者彻底绝望、而用集体自焚的方式进行抗议,并非完全没有可能。而处理这个案件的官员,为了投今上所好,情急之下想当然地把法轮功“对号入坐”,以便邀功领赏,也在情理之中。不过也有人指出,著名作家王力雄在政治幻想小说《黄祸》中,就有如下的一个情节:安全部买通绝症病人制造自焚事件给镇压制造借口。如果这个小说情节变成了今天的现实,那显然是又一起“国会纵火案”。天安门集体自焚,只是中南海导演的、企图为进一步全面镇压法轮功制造托词。
其次,不管新华社或法轮功双方怎么报导和解释,除夕有人在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乃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不管他们是法轮功成员、还是走投无路的盲流、抑或是被当局收买的替死鬼,这个事件都证明了一个十分严峻的现实:在今天的中国社会,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冲突,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退一万步讲,就算这些自焚者如中共所称的是法轮功学员,那也无法洗刷中南海祸国殃民的罪责!面对江泽民声嘶力竭恐吓、使出了全面专政的所有招数,照样有不怕死的人铤而走险,史无前例地在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这就把中南海当权者的合法性、权威性打得稀巴烂了。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中共半个多世纪的专制统治之所以得以维系,就在于老百姓的逆来顺受,人民敢于挺身反抗之时,也就是中共大厦将倾之际。所以,天安门广场发生史无前例的集体自焚事件,是对于中国在新世纪即将开始巨变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信号。
原载:http://asiademo.org/gb/2001/01/20010131a.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