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2001年1月26日】 新华社报导的1月23日天安门广场河南开封五人“自焚”事件,非大法学员所为。我们大法真修者按法理修“真善忍”,《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中有学员问:“杀生是一种很大的罪业,一个人他自杀算不算罪呢?”李老师讲:“算罪。”(详见原著)。所以真修者决不会自焚。
我们河南大法弟子一定将此事查清,及时将调查情况上网公布。
呼吁有关部门、新闻单位公正、公开、真实调查报导此事,树立国家的良好形像。
请世人警惕此背后的阴谋,并警告邪恶之徒,莫为手中的饭碗而昧心完成所谓“政治任务”,成为历史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