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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象、用慈悲去洪法与救渡世人"(《理性》)

    如此“帮教”学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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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0年12月8日】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自打压法轮大法以来,应运而生起一个所谓的“封闭学习班”,以“监视居住”为由,将辖区内的大法学员进行无限期的关押,并强加以“顽固分子学习班”之名。

    被关押的学员期限无定,(有的被转为“在家监视居住,由的则无期限关押),时间长的已达8个月之久。目前,此处关押的学员有25名,有的是多次被关押于此。各楼层有专人把守,不准串门,只允许直系亲属带身份证限时探视。

    11月27日,管教人员以开会为由将所有学员集中到会议室隔离,然后擅自对学员的房间进行查抄,私人物品被翻的乱七八糟,甚至割开床垫查看。当即,学员问当班警察为何不打招呼以欺骗手段对学员的私人物品进行查抄时,唐家墩派出所的警察刘兵(音)态度蛮横,言语粗暴,并将61岁的邓春燕老太太狠狠推倒在地。

    中午,晚上,绝大多数的学员拒绝进食对此非法之举表示抗议。晚上6时半,有人前来探视学员,刘兵怀疑某人为法轮功学员,便不准探视,被探视的学员高霞闻声赶来,被刘兵粗暴的阻止,并抓伤了高霞的手腕。其它学员闻讯赶来劝阻,刘兵口里骂骂咧咧,对学员推推打打,并将前来劝解的老太太推得撞在楼梯扶手上,当学员宋积慧差点被其推倒本能的抓住其衣服时,刘兵恼羞成怒,将宋积慧的双手重重反扭背后。事情发生后,“学习班”的负责人樊主任不询问受伤人的事实经过,只听警察一面之词,并说是“执行公务”。什么公务?是“土匪公务“还是“流氓公务”?

    在看守所(监狱)里的在押人员都有七项权利,而被非法关押在此的大法学员却连人身的基本权利都得不到保障。政府如此对待以“真、善、忍”为准则做好人的法轮大法学员,怎不让有良知的人们困惑,又怎能使崇尚道德高尚,在任何环境都在自觉地做一个高境界中的好人的大法修炼者诚服呢?

    以“监视居住”及其他各种名目为由关押大法弟子完全是非法的,因为他们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反而在做一个道德高尚的好人,真是不明白为什么不让做好人,反而要把做好人的人关押起来,在宇宙中,任何生命都有法来衡量,孰是孰非最后都会有一个衡量标准。所以,我们在此郑重提出:停止一切[迫害、侵犯法轮大法学员的罪恶行径,无条件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还大法弟子的人身自由,还大法弟子做好人的权利。


    (武汉大法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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