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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向广大人民讲明法轮功的真象是国内国外每一个弟子的最重要的"助师世间行"

    在证实大法中修炼,在修炼中证实大法
    —— 成都金牛公安分局"法轮大法学习班"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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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2000年6月26日】 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和金牛公安分局在营门口派出所办的"法轮大法学习班"从1999年12月28日开始,2000年6月12日结束,历时198天。

    金牛区各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把自己辖区范围内曾经去北京上访回来被拘留关押过的法轮大法学员,和虽然还没有去上访但他们认为嫌疑可能要去上访的大法学员,以及明确表态要坚决修炼法轮大法的学员,每天早上警察用车送到学习班,下午警察再用警车从学习班把人接回交给街道或家人,并有严格的交接手续。

    学习班一开班,金牛分局有关负责人就来到学习班宣布:这是一个半失去人身自由的强化“转化”学习班。紧接着,公安展开了一系列的欺哄吓诈手段和残酷措施对学员进行迫害,企图达到使学员写保证放弃修炼法轮大法的目的。从那时起,学员们在学习班上漫长严峻的考验就开始了。

    1999年12月30日,金牛分局有关负责人在学习班上气势汹汹地宣读已判劳教、拘留关押学员名单后,立即把被问及表态坚决的三位学员送九如村拘留所关押15天。元旦节营门口派出所强迫学员在请假条上附加保证不在外面炼功、不上访、不串联等条件,如不写保证同意附加条件不准假,节日期间也要去学习班。

    2000年元月3日,张艾黎女士因在学习班上看《转法轮》,被立即送往资中楠木寺女子监狱劳教一年。元月4日金牛分局出动许多警察,在学习班上强行搜查学员身体和挎包等,把一学员送去拘留15天。元月5日无故把学员李智、谢成新送去九如村拘留所拘留15天。信息产业部29所的学员刘桂英女士,因在电话上谈及修炼的事情,被公安扣上“电话串联”的帽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所查看一年。学员陈劲松,因在家和功友谈及上访修炼的事,被送九如村拘留所拘留15天。

    “学习班”没有星期天,没有节假日,每天,几十名学员关在一间50~60平方米的小屋内,坐在幼儿园小朋友坐的小塑料凳上,在警官看守下强迫看和听诽谤大法的音像资料,晚上,公安还指使单位、街道领导找学员轮流谈话,施加压力;胁迫学员家属进行所谓的劝说。

    面对考验,学员们以法为师,把学习班当成精进实修、提高自己的好环境,集体学法,相互促进,对法的认识越来越深入,对法也越来越坚定。以大善大忍之心,用自己的言行感化着警官和周围的人,让他们也能认识到法轮大法是最正的宇宙大法,大法弟子都是好人。警官们不得不发出感叹:“真拿你们没办法,你们是越转化越顽固!”

    这种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方式,成都市公安部门原计划先从金牛区试点,然后在全市各区县广泛推广。由于学员们的对大法的坚定,学习班的效果未能达到公安想象的目标,成都公安部门才被迫放弃了他们的原来计划,除了个别地方外,成都其他学习班没有采取如此严厉的方式来举办。

    2月2日是龙年的春节前夕,因学员们拒绝写“不炼功、不串联、不上访”的保证,学员除了孕妇王文涛外,全体学员被拘留15天。在拘留所,同监的犯人都很惊奇,你们法轮功学员这么善良、这么好,怎么和电视、报纸上说的不一样,他们在了解到大法的真相后,对法轮大法赞叹不已,觉得政府的做法太不可思议,其中一些人自愿每天和学员们一起学法炼功。

    有一个人说:“这里除了炼法轮功的,随敢说自己是好人?”学员告诉他:“只要你们修炼法轮大法,按李洪志老师讲的”真、善、忍“标准去做,也会成为好人。”

    2月16日,学员们从拘留所放出后,立即被关进各派出所滞留室,2月17日又被送进学习班。警官们已经开始改变原来的一些做法,逐渐认识到大法弟子都是真正的好人,法轮功并不是政府宣传的那样。

    真是法正人心!

    4月28日下午3时左右,值班李警官说:分局要来录象作资料保存,要学员们配合一下。到现场后学员们发现摄象机上印有“四川有线电视台“的字样,大家立即向警官交涉,善意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4月29日学员们联名写信给金牛公安分局,指出他们采用欺骗手段制造假新闻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并堂堂正正地告诉他们:未经学员们许可不能在电视上作宣传资料。制止了这次公安利用媒体破坏大法的行为。(见附件)

    5月9日,学员们向各级政府、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公安分局、各派出所写了一篇题为《尊重事实,遵守宪法》(参见5月25日《明慧网》)的公开信,即学习班法轮大法学员的心里话。这封信严肃重申,我们修炼大法的决心坚如磐石,当一个人懂得生命的真正意义时,还有什么可怕的呢?并指出:公安办的这个学习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知法、执法犯法的行为。公安机关担子很重,为什么要花这么多人力、物力来迫害好人呢?这种错误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学习班应该结束了。

    当学员L把信送到金牛分局有关负责人手上时,他看后心里很不是滋味,又不便发作,只是气愤地说:“你必须给我说清楚,这是谁策划的、谁执的笔?”L回答:“这确实是大家的心里话,谁写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请你们看内容。”

    第二天(5月10日)另一负责人和一名警官来找L问同样的问题,得到同样的答复。

    第三天(5月11日)营门口乡政府带走了L,追查信的来源,中午吃饭时,大家仍未见L回学习班,就善意地告诉警官,向政府说心里话没有错,你们为什么要追查?L不回来我们不吃饭。大家齐声背《洪吟》,值班警官急了,打电话给负责人。当背到《我笑》时,L回来了。分局有关负责人宣布:不再追查此事了,立即向上汇报研究,尽快给大家一个答复。

    结果分局的答复是学习班还要继续办下去。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是不是大家还有什么心没放下。大家通过学法交流,悟到错误的学习班不能再这样没完没了地办下去了。师父在《道法》经文中说:“再要是没完没了下去,如果不是心性或行为存在其它问题,一定是邪恶的魔在钻你们放任了的空子。”师父还在《挖根》经文中说:“大法弟子在一个极特殊的情况下,采用一下法在最低层次的这种方式,而又完全是用善的一面,这不是在圆融法在人类这一层次的行为吗?只是不在极其特殊的极限情况不采取此方式。”

    6月8日中午。学员们十分和善、真诚而又严肃地告诉值班民警,请他转告金牛分局,大家的心里话交上去已经一个多月了,这种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学习班应该结束了,学员不可能写任何保证,因为大法是宇宙大法。你们是送我们进监狱,还是无条件放学员回去,请分局领导答复。今晚大家都不回去了,就在学习班等候答复。

    同日下午5~7时,各派出所来接人,金牛分局有关负责人也来了。学员们心平气和地和公安讲道理,公安见无理可讲,又不愿作答复,于是各个学员在3~5名公安的挟持下被强行拖出学习班,用警车送回各自的家。

    6月9日下午,警官通知一部分学员回家上班。

    6月12日下午,金牛分局办的198天学习班结束了。

    学员们在经历长达半年之久的严峻考验后,更坚定了坚修大法的决心,对法的认识也有了突飞猛进的提高。大家用自身的一言一行维护和证实了大法,使自己周围的人逐步认识了大法。

    大法已坚如磐石地、深深地在世间扎根,大法的威德是多么洪大。

    师父在《法正》经文中说:“法正,乾坤正,生机勃勃,天地固,法长存。”

    成都学员
    2000年6月23日


    附件:
    成都市金牛公安分局领导:
    “学习班”负责人:

    四月二十八日下午三时左右,值班李警官(女)说:“你们坐好,分局要来摄象。”我们问:“录象干什么?”李警官说:“分局录象只作资料保存。”我们本着善意和坦诚的心让你们录了象。希望你们不要失信违约将此录象作为任何所谓新闻或新闻背景在电视上播放。我们十分严肃、善意地向公安分局领导说明自己的观点:

    1、 我们作为法轮大法修炼者,绝不参与任何有损法轮大法的电视新闻和新闻背景录象等活动。我们是修炼,修炼“真、善、忍”,修成一个更好,更高尚境界中的好人。

    2、 如果你们失约,把对我们的录象作为新闻和新闻背景在电视上播放,这不等于是采用欺骗手段制造新闻吗?这是违反国家新闻法呀!

    3、 如果你们采用失信违约等欺骗手段把我们的录象作为新闻或新闻背景在电视上播放,这是严重违法侵犯我们的肖像权。

    4、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其权益应得到保护和尊重。请不要伤害我们的心。

    5、 成都市金牛公安分局是国家执法机关,不能作知法违法的事。否则,有损其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为了不造成误会,从而引起矛盾纠纷,我们才即时向你们严肃地说明我们的意见,请务必重视!我们表示严重关注。

    金牛分局“学习班”法轮大法修炼者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九日
    签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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