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福玲被非法关押的七个月内,王福玲的子女因中共当局不许探视,心急如焚;在王福玲被非法庭审后,从司法机构也得不到任何音讯,求救无门,无奈上网寻援助。以下是王福玲的子女在网上发出的求救文字(摘要):
我母亲王福玲,女,六十四岁,祖籍北京。海淀法院于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号一日对我母亲进行开庭。时间约一小时左右。
法官称,我母亲在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在北京某小区地灯上张贴“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字样的不干胶字条,字条大约长二厘米,宽五毫米共计七条。由于辩护律师不能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因此由当事人自己辩护。
作为当事人的子女,对以下几个问题不解,请各位懂法的网友给予回复:
问题一:从二零一零年六月至第一次庭审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被关押七个月的时间。是否属于超期羁押。
问题二:从第一次开庭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为期三个月,没有任何书面或其它形式通知当事人的家属,没有进行判决,没有任何答复,(家人)无法对当事人进行探望,此行为是否正常?(委托的律师在开庭当天曾说过,开庭后十五至二十天会有结果,但至今无任何音信)
问题三:作为当事人的子女,我们有什么权利?我们应该知道并了解自己母亲的现状。
我的母亲是一位非常善良的人,与人为善,从不与人计较。我知道大家都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一张小小的纸条会对什么样的人造成人身伤害?我们爱我的母亲,她永远是我们最亲爱的人。(母亲,)盼望您早日回家!
无法尽孝的子女
二零一一年六月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1/7/4/1265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