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王淑芬被警察劫持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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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二日】我叫王淑芬,辽宁锦州法轮功学员。2011年3月29日发神韵光盘时被恶人构陷,从2011年3月29日到4月29日,在此30天里恶警把我先后绑架到金屯大队、百股派出所、锦州看守所、辽宁马三家教养院进行迫害。

我于2011年3月29日到锦州金屯村发神韵光盘时,被一名40岁左右的男子拽到金屯大队,把我身上带的神韵光盘、神韵海报、护身等全部抢走。金屯大队书记沈子忠大声辱骂说:“你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大白天宣传法轮功的东西,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是金屯大队。”沈子忠并让三名女的,可能是街道人员,强行翻我衣兜,当时我手悟住衣兜不让翻,我说你们有什么权力?他们几个人硬掰我的手,把我身上带的30来元钱、我家门所有钥锁,包括我的自行车全部抢走。有人还告诉沈子忠,这回你弄一台好自行车。

15分钟后,金屯大队来了五、六个穿便衣的警察,有一个穿蓝色西服个头中上等、微胖的恶人上来打我脸七、八下,问我叫什么名、家住哪?又有一名警察拿照像机给我照像。我用手挡住镜头,说你们这是犯法;又有二名警察问我叫什么名,家住哪?这时警察开始往外拽我,我被绑架到锦州百股派出所。

我给警察讲真相,穿蓝西服那警察照我的脸打了十几下,一边打一边骂,问我叫什么名字。我不配合并质问:“你作为警察,你应该知道打人犯法,你知法犯法。”他说“打你了,打你了,就打你了,咋的?”就这样好几个警察轮流进出,大声喊叫,问我叫什么名,我就不配合,又上来那穿蓝西服的恶警,用拳头狠命照我左眼打,我当时就感觉眼眶、半个脸在鼓起肿大。这时又上来一个警察作笔录,问我叫什么,多大年纪,家住哪,假惺惺地说:“你说吧,告诉我们好送你回家。”我说我是好人,没有犯法,你不用送我回家,你把我放了,我自己回家。恶警说:“你为什么不说姓名,我说为了你们少造业,少对大法犯罪。

到了12点,我结印,立掌发正念,我刚右手立掌,坐在我身边的警察,不知叫什么名,飞脚照我右手猛踢七、八脚,我看着他眼睛,他把脚放下,我右手纹丝未动。15分钟,发完正念,我把手放下,给用脚踢我的那个警察讲真相。这时我感到心脏好难受,支持不住身体倒下,脉搏微弱,嘴抽虚脱。警察说我装的,从床上把我拖到水泥地上,又一警察踢我右腿,说我装的,大约一个多小时后,百股派出所把我带到锦州市铁路医院检查身体,然后我被强迫硬塞进警车。我说你们把我带到哪去?警察说送你回家,我说我家不走这条路,下午三点半左右,百股派出所三楼六名恶警把我绑架到锦州看守所,看守所一名叫金波的女警听我喊“法轮大法好”,就拿一个大画报抽我的脸五、六下,我坐在地上。这时我被百股派出所的四名恶警抬进二楼监舍牢房。

第二天即三月三十日,百股派出所两名恶警提审,让我签字,我坚决不配合,恶警说:你等着,劳教你多少多少年。我在看守所被迫害一个月后,锦州市凌河公安分局、百股派出所将我送到马三家教养院进一步迫害,因体验不合格被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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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焚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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