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太阳报》》五月五日报导,加拿大安大略省人权法庭裁定,渥太华中国老人联谊会因为七十八岁的黄戴明是法轮功学员,剥夺了她的老人联谊会会员资格。法庭判决老人联谊会歧视,判处老人联谊会赔偿黄代明一万五千加元。法庭说,根据安大略省人权法规,法轮功是一种信仰,老人联谊会因个人信仰而剥夺其会员资格构成了歧视。
为黄戴明辩护的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认为,法庭的判决是加拿大系统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反击。他说,这项判决对于安大略以外的其它组织并没有约束力,但对其它地区的人权法庭具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