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掩盖恶行,沈阳市第一监狱与凌源市执法部门,他们相互勾结,威胁、恐吓、电话监听侯延双家属,在这种邪恶的红色恐怖下,侯延双的亲属们承受着精神压力,这都充份暴露出刽子手及中共黑帮的卑劣和恐惧。
辽宁省凌源市年仅50岁的法轮功学员侯延双在沈阳监狱城第一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被迫害得身患多种重病:高血压病三级、心脏病、多发性脑梗塞、腔隙性脑梗塞。家属多次强烈要求保外就医,都遭拒绝,二零一一年四月三日,侯延双被迫害致死。
十年前,侯延双因信仰“真、善、忍”法轮大法,于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一日被凌钢保卫处、凌源市“六一零”、派出所等部门的执法人员非法绑架,之后被凌源市法院诬判十四年。直接责任者原凌钢副书记苑成德、原凌钢保卫处长马日明、原凌源市公安局局长杨明辉、原凌源市公安局一科科长兼“六一零”付延龄,凌钢公安处在其家中抢走现金九万多元,抢劫私人财物。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七日侯延双被送进沈阳监狱,不久第一监区狱政处长贾轲指使犯人刘铁峰毒打侯延双,用一寸粗的胶皮管子毒打侯延双的头部、颈部、腰部,被打成重伤,监狱也不给治,致使他身体状况这样。有一次他心脏病发作时,狱医告诉狱长,侯延双脑部有病,狱长不予理睬,家属多次强烈要求接出治病,而且从他检查的脑CT片子看出,专业人士说片子是病发后很长时间照的,这说明病人并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监狱只是把他送到监区医院。侯延双告诉家属他在监区医院受虐待,具体怎么样受虐待因为身边警察监视无法表达。家属多次强烈要求保外就医,但监狱长王彬说“保外就医有两个条件,一是写保证,二是医院下病危通知书。”医院在监狱指挥下,所谓的病危通知书只有在人死亡前刻才能开,这就是他们所谓的正常死亡。
法轮功学员遵循“真、善、忍”的修炼原则,教人修心向善,祛病健身,教人做好人,使道德回升,深受世界各族人民的尊敬,现已洪传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修炼法轮功使人变的真诚、善良、宽容、平和,遇到矛盾向内找,做事先考虑别人,使家庭和睦,社会安定。法轮功对于任何国家、任何政权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是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妒嫉修炼人数之多,一意孤行要打压法轮功,编造各种欺世的谎言栽赃法轮功,绑架法轮功学员,使法轮功学员坐冤狱,迷惑世人,与此同时把许多职能部门的人员拖入了罪恶的深渊。
侯延双性命垂危,狱方不肯放人,王斌堂而皇之的借口却是在依法办事,按监狱规定办事,他们在执行上面的命令。让他们出示法律依据,他们没有。就因为侯延双不放弃信仰就被剥夺了生存的权利,他们在利益和权利的驱使下,凌驾于法律之上,有法不依为所欲为。“打死算自杀”这句上级的命令是他们最充份的理由。
杀人犯杀人后最急于做的通常是掩盖真相,而作为一个犯罪团伙在实施了残酷的虐杀后,最先做的同样是集体的遮掩。哪怕这个犯罪团伙隶属于一个更为庞大的黑帮帮派,它也不敢在世人面前公然承认其杀人的嚣张。相反,其所依靠的黑帮组织,也会极力帮其藏掖真相,打压沸腾的民怨,粉饰杀过人后的死寂。沈阳第一监狱与中共黑帮就是这样相互庇护着掩盖其虐杀法轮功学员的罪恶的。
中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认的普世权利,任何打击信仰的做法都是违反国际法的。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第10条规定:“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根据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也就是说,法轮功学员向世人揭露谎言,讲清真相,都是受宪法保护的。诸多的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
中共层层掩盖罪恶,所有参与的层层相关人员,都是在犯罪。然而,无论其怎样费尽心机掩盖真相,行恶者终逃不脱天理的惩治、人间法律的制裁和世人的唾弃。
邮编:110145,地址:辽宁沈阳监狱城第一监狱第十七监区。
电话:监狱长王斌之妻付妍:15698801880
狱政处长史英:15698801366
办公室:02489296160
监区大队长孔庆华:15698801866
监区长杨子牛:15698802201
宋东(直接负责关押侯延双):15698802510
施清军:15698802358
王队长:15698801408
占向权:13390117737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1/5/6/124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