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年(明武宗年号,1506—1521年)己卯日,我(本文原作者郑瑄自称)北上到王家渡,同时靠岸的几条船,都是同辈人乘坐的。一会儿,船上的人,与土居人(当地百姓)发生殴打。把船上参加斗殴的人揪来一看,正是我的家僮。
我轻微的责备了我的家僮,然后让当地的土人离开,土人还想纠缠,不愿意下船。
同辈中,有一个人,很快站起来,赫然大怒,斥责当地的土人说:“吓!你们是什么人?敢集结这么多人,上官船行劫,反而说是船上人打了你们!把他们捆起来!”那些土人,这才感到害怕,叩头哀求。
那个人,一下子就把土人呵叱下去了。
在座的人,都啧啧称赞其人有才干。而那个人,自己也十分的洋洋自得。他对我说:“老兄,你怎么如此迂腐!做官要用智谋,天理良心四字,是用不得的!”我听了很失望,就什么话都没有说。
后来,那个人被授予绍兴推官(官名),果然随心所欲,罗织罪名,枉法使坏,陷人于罪。被他冤枉的人,无计其数。
再后来,那人又升为刑部主事(官名),恣意妄为,更加蛮横无忌,人皆畏恐。却不料,他突然在背上长了一个痈疽,最后,发展到溃烂流污,穿透胸口而死。
他没有儿子,其后事,问及乡民,大家都眉头紧锁,不忍说出其凄惨之状。
噫!那个人所讲的“天理良心四字,是用不得的!”话,真是自害其身。人怎么能把“天理良心”放在一边,弃置不顾呢?这四个字,是不可或缺的呀!
(事据明代郑瑄《昨非庵日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