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 |
师尊好!
同修好!
感谢师父再一次给大陆大法弟子参加网上修炼心得交流的机会!这次法会是宇宙中的圣会,我非常的珍惜,不想错过,可是又觉得没有什么可写的。在我的心目中,那些每天上街讲真相救人的同修才了不起,觉得他们才有写的,这几年中,由于我一直参与本地的协调,讲真相救人只是在各种环境、场合,遇到的就讲,或做真相资料,刻刻光盘,或打打真相电话……直到征稿时间过去二十多天了,我着急了,想既然参与协调了,就写在协调修炼中的体会吧。
其实协调不是证实自己的能力,是在协调的过程中,不断的修去自我,溶于法中的过程,协调中展现的是大法的法理,体现的是整体的力量,是必须达到的境界,既能主动协调别人,又能坦然接受别人的协调。下面是我在协调的修炼过程中的点滴体会,向师尊汇报,与同修分享。
一、“迟开了一年的法会”
协调不是工作是修炼,不是修别人管别人,叫人怎么做,而是踏踏实实修自己,实实在在做自己该做的事。那是零四年的年末,我在家照顾瘫痪在床的父亲和能坐轮椅的母亲。我家是学法点,当时我还没有参与协调。农村的同修来到我家,说她们乡同修很散很麻木,最近想开个法会,让我帮助找几个同修参加。我与点上的一名老同修商量一下,觉得可以就答应了,并给她留下了我家的电话。
结果一直等到第二年的春天,农村同修才打来电话准备开会。我和那位同修分别找到过三位协调人,但是没人去。而且有一位协调人和另一位协调人说:“我不去,你也不行去。”因为农村同修的丈夫是村官,七.二零之前也修炼,打压之后就不炼了,而且还参与迫害。可是那边同修还等着呢,怎么办?既然同修需要,那我就去。老年同修担心我家里怎么办,我就找点上同修帮我照顾。我和老年同修还有另一位愿意去的同修决定第二天早上坐大客车去。可是就在当天晚上九点多钟,老同修来到我家里,并告诉我她不去了,而且还说某某同修被绑架前,她都有预感,举了好几例。但我依旧坚定自己的决定,我和愿意去的那位同修一起去。老同修一直说到十点多,最后建议我也别去了,给我的感觉去了就会被抓似的,但我坚定的说去。第二天早晨,老同修突然来了,她一晚上没睡,悟到一定要否定旧势力呀!于是我们三个人坐大客车来到了农村。
到那一看,有三四十同修在等我们,我真的觉得做对了,这次法会很成功,限于篇幅在这里不细写了,等我们发完十二点正念走的时候同修们依依不舍。几个同修和我们走了一两里路,一直交流,直到客运站。
在返程的大客车上,我偶然遇到了七.二零前认识的同修,七.二零后他就放弃修炼了。他一直问我还有人炼吗,我回答有很多,真修的一个没落。然后我就开始给他讲真相,帮他三退,还在法理上与他交流,希望他能走回来,最后他很愉快的答应了。在我讲的时候,那两位同修发正念。我讲的声音很大,车上人都能听见,司机回头用不好眼光看我,因为我和偶遇的这位同修坐第一排,我就对司机发正念。不一会儿,司机跟前不知是什么东西冒烟了,趁着司机修车的时间,我就一直给掉队的同修讲现在的正法形势。等车修好了,司机的眼光也变了,我就一直讲。汽车到站了,我又把偶遇的同修带到我家,给他看国外同修洪法的光盘,点上的同修又给他取了一些真相册子,偶遇的同修回去的时候非常的高兴,并表示以后一定好好修炼。我也很高兴,觉得做了自己应该做的,我知道这都是师父安排的,都是师父在做。还有,这次法会应该在早一年开,因当地同修也障碍于那位同修的丈夫,法会才推迟到第二年,所以我说是“迟开了一年的法会”。
二、圆容资料点
看到不足或不完善的地方时,应该象师父所说:“你就应该把你觉的不完善的地方默默的把它做好,这才是大法弟子应该做的。”(《再精進》)
那也是零五年的时候,当时我还没有参与协调,我们学法小组的资料点,一直是单线联系,运作的非常好,什么资料都有。有一天,联系资料点的同修给我捎来一张纸条,是资料点同修写来的,大意是:因为一位协调人与资料点同修发生矛盾,协调人要讨回机器,并在同修家门口大吵,叫同修的名字。资料点同修表示要是把机器拿走,她就用做资料的一千二百元钱添新机器,而且得搬家,因当时的环境比较紧张,资料点要保密。
看完后,我想找协调人帮助,又不让更多的人知道,既然让我遇到了,也不是偶然的,我就给同修回了个条子,大意是:机器她要什么随她拿,我找她交流,我们的资料点得正常运转,不能动用做资料的钱添机器。我拿出了一千元钱给资料点添机器,当资料点同修听说这一千元钱是我丈夫去世后五个月的补助金时(补一年,每月一百九十八元),同修感动了,把钱捎回来了,并说添机器的钱她自己出。我又让同修给捎回去留着做资料。就这样,我们配合的非常好,资料点正常运转到资料点遍地开花,我家也开一朵小花。
三、插稻秧
协调是一份责任,得时时以法为师,想的是师父所要的,想的是整体,想的是同修,想的是众生。去年春天插秧的时节,我接到同修的电话,有的同修因忙不过来,又雇不到人急的都哭了。我马上想到还有对同修夫妇被非法关押,他家稻田里无人耕种,播种的时节眼看要错过了。
晚上去学法小组学完法,跟同修交流此事,大家很快达成共识——帮!我又和另外两个协调人商量一下,他们又找来几个人,加上我们学法小组去的六个人,一共十一个人在第二天早上开了两辆车,带着买的馒头、咸菜、黄瓜和水,就去帮被非法关押的同修夫妇插秧。我们都没插过秧,甚至都没看过,但我们都学的非常认真,用心的插。
一同修因靴子不够穿,光着脚在地里,腿被水蛭咬的血流不止。因为我们速度慢,两只脚往泥里陷,脚拔不出来,就用两手往上拽。靴子有时被泥水没了,泥水就進到靴子里,弄的满身泥,累的汗流浃背。虽然很累很累,心情非常愉悦,因为是为他的,每个人都在升华,听着田蛙的叫声,感受着一种静谧……村民们都来看我们,同修的儿子告诉村民我们自己带饭,他们都纷纷表示炼法轮功的人真好,很快我们的事在村子里传开了。看到村民们发自内心的说法轮功真好,我们都很欣慰。由此可见,大法弟子本身做好就是真相,就是通过展现大法的美好来证实法,这救人的效果是能直接看到的。
四、大屏幕
协调就是当面对指责、埋怨、误解、刺激人心的话语时,以宽容大度的胸怀,慈悲的善化一切。当矛盾来时,剜心透骨时,能无条件的向内找,真修实修,精進的意志不消沉。
那是一个阴天的下午,有个同修通知我们协调人去一个同修家,有三四个同修给我们准备的大屏幕(投影仪),放的内容是十条我们犯的错误,说什么“党官配秘书”,“搞跨地区协调给本地带来的不安全隐患”,“不注意手机安全”等等十条,下面是师父相应的讲法。很大篇幅,并说还要上到明慧网,放映的同修表情严肃,脸僵着,而且很生气。当有一协调人中途出去一次时,放映的同修就骂人了。
我们都非常的压抑,我不断的向内找,逐条的对照自己,看自己哪做错了。这时,放映的同修说今天这事可能会伤害着谁,我就直说了吧,今天这事我就是针对清姐、晶姐(均化名)来的,他说的晶姐就是我,在十几个同修面前,面对这突如其来的话,我的心刚要动,我就告诫自己,“必须做到谁说都行,有就改无就注意,你能够面对批评、指责不动心你就是在提高。”(《洛杉矶市法会讲法》)一遍一遍的重复师父这句法,去抑制要动的心,就想,我就看同修好的地方,生气、发脾气的不是同修自己,我对他发正念,一点一点的,放映同修的脸也放松了,我的心坦然了。我说,今天的事我非常感谢这位同修,他能为整体着想,用了很多时间和精力,用心做了这些,目地是希望我们做的更好,对于这十条错误,我有就改,无就注意……我是发自内心的。再看放映同修的脸有了笑容。
事后,我与清姐去这位同修家交流,同修很坦诚,承认跟清姐有间隔,并认为我与清姐是一伙的,所以和我也有间隔。我说你对我有间隔,我对你没有,如果我们有间隔,邪恶高兴,师父不高兴。我们又谈了许多,最后,同修说我们之间的间隔消除了,以后有需要配合的尽管说。后来我们配合的挺好。
五、营救,被营救
协调是无私无我的境界,是把他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为了同修的提高,为了同修能走出魔难。
今年夏天,几个同修去某乡镇,被抓進派出所。接到同修的电话后,我和几个同修马上去要人。到了派出所,这几位同修被关在楼上,那里的警察态度非常蛮横,只让進去一个同修。同修在里面讲真相,警察光着膀子骂人。不让我们進门,还向城里打电话找公安局的警察来。我们在外面配合给派出所照相,准备给他们曝光,我们发正念。大概过了半个小时,三辆警车冲進派出所院里,从车上下来十多个恶警,把我们团团围住,并动手打人。同修没要回来,我们又被抓了進去。连夜把我们送到市公安局,警察又骂人又打人,问我们姓名,我们就是不配合他们的迫害。第二天上午国保大队又“审”我们,我们就是不配合,两个警察在我面前晃,想打我,我没有一丝的怕,正告他们是在犯法。他们没办法,给我定第一号,给我照相,我不配合,他们就按着我照。中午骗我们说放人,偷偷摸摸的把我们送進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我们静下心来找自己,眼泪止不住往下淌,觉得是自己失职了,打乱了师父有序的安排。同修得忙着营救我们,给救度众生带来了损失,对不起师父。我们否定迫害,发正念、炼功、背法。外边同修和家属的积极营救,去公安局要人,城里和乡镇的同修都动起来了,没有怨我们的,有的找局长要人,讲真相的,找国保大队要人的。那几天公安局被同修包围了,很多农村同修一早就赶到公安局,中午都不回家,随便买点馒头、水……警察都害怕了。在师父的呵护下,同修整体配合下,第三天,我们大部份被营救回来,我们又参与营救。第五天全都营救出来。这个过程整体配合重要,营救过程中不断的向内找,体现出整体的力量。
以上是近几年在协调的修炼过程中的点滴,做的好与不好。只是修炼过程,我会在以后的修炼中做好,牢记师尊的教诲,学好法,修好自己,做好三件事,让师尊放心,做个争气的弟子,圆满随师还。
谢谢师父
谢谢同修
(明慧网第八届中国大陆大法弟子修炼心得交流会)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1/12/6/129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