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女监那个黑窝里,李世荣每天24小时被刑事犯看管着,没有做人的尊严,连上厕所、甚至洗澡都不许关门;睡觉腿脚不准弯着;不准和其他人说话;不准在别人的床前坐或站,只能在自己床位前;不准在走廊里晒衣服;睡觉不能关灯;不准她炼功、学法等等,每天在一个平均每人不到2平米的房间里吃、住和奴役劳动。这里的刑事罪犯受警察的指使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监督、看管。罪犯们随时想骂就骂,只要法轮功学员说话,那些罪犯就群起而攻之,并到警察那里告恶状说什么法轮功学员“不服管教”,法轮功学员就会被送去严管,遭受更加严重迫害。
2008年一天,警察把李世荣骗出监室,叫她和看管她的人一起去绿化地捡垃圾。在捡垃圾时趁她没注意,十几个人扑上来将她绑架,用抹布堵上她的嘴,把她抬到严管洗脑班。警察周婵(监区长)、李晖(队长)、邓某(指导员)、唐影(队长)、罗辉(队长),带领贺莹等一帮罪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人身的摧残。李世荣被几个人骑在身上压着,用抹布堵住嘴,再用胶带绑上,反铐后吊起来,只脚尖着地,吊了两天一夜。恶警们强行给她灌输邪党毒素,不学就罚站,不准睡觉或只睡很少的觉。就这样她被罚站35天,一共只睡了50几个小时。
李世荣的身体被拖垮了,全身都浮肿,不能弯腰,更蹲不下,分不清东西南北,她在自己床前罚站却连自己的床都找不到了。就是在这种严管情况下,还有3个罪犯轮换看管着她。
2009年10月份李世荣回到家。原本她就该办理退休领养老金了,可就是因为信仰“真、善、忍”,社保养老金被非法扣押,不给她办,李世荣失去生活来源。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1/1/18/1225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