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 关于对邪恶之徒立案起诉的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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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现在国内大法弟子在运用法律反迫害上,已经认识到不能停留在请律师作无罪辩护上,应该理直气壮的起诉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可是大家也看到,目前在大陆起诉他们,法院是不敢给立案的。邪恶之徒执法犯法,仍然有恃无恐。那我们大法弟子怎么办呢?我想我们不能因为法院不给立案就放弃起诉,就不敢起诉,就不愿起诉,那样就正遂了邪恶的愿。

我们应该充份的运用现行的法律堂堂正正的去起诉。每当迫害一发生,马上进行调查。事实清楚后,即帮助被迫害的大法弟子的亲属拟起诉书。起诉在迫害事件中涉及到的所有的恶徒及单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法院立案也好不立案也好,都会产生很大的正面影响。每次发生迫害事件都这么做,揭露邪恶、反迫害的形势就会发生更大的变化。法院不立案,我们就把起诉书邮寄本人及单位,并在当地的真相资料上公布出去。明确告诉他们这将是未来法庭审判他们的重要依据和现在在国际上、台湾、香港地区起诉他们的重要依据。这样做,要求我们讲真相更深入,工作更细致,当然难度也更大。但好处会更大,修炼人会更成熟,世人会更清醒,恶人会更胆寒。我的想法是这样的:

我们知道,任何事情都不是偶然的,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从来都没有随心所欲过。都是我们正念不足、缺乏正念的认识,才给邪恶空子可钻。现行的法律是能用来追究邪恶之徒罪行的,就看我们敢不敢理直气壮的用来反迫害。我们可以用现行的法律追究邪党恶徒的罪行,可以理直气壮的告诉世人,我们没有违法。而真正违法犯罪的是邪党恶徒们,而且每个人每个单位犯了什么罪清清楚楚。其实这也是邪党的一个死穴,是一个它已经化解不了的死穴。把它迫害法轮功“依法”这层伪装扒下去,它邪恶的本质就暴露的更充份了。

对我们讲清真相,救度世人也会是个突破。现在中国大陆的人信神底线很低,我们讲天惩、报应,会有很多人不相信。而我们用法律讲清真相,就很容易被接受。而且可以破除世人一个很大的心理障碍,会恍然大悟,原来法轮功不违法,违法的是邪党恶徒,大大减轻他们的怕心。起诉书是依法起诉的,事实清楚,法律明确,没人能反驳。执法犯法的应是被告,遵纪守法的应是原告,这才是人间的正理。

大法弟子的整体会更加成熟起来。迫害初期,运用法律反迫害,多数同修是不懂和不会的,当初我们上访时,有的同修甚至主动被警察带走;面对严重的迫害,不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被恶警钻空子肆无忌惮的折磨;法庭上,请律师作无罪辩护,法官仍然按照六一零的指使我行我素;一直在被动的承受着迫害,没有摆对关系。今天我们都明白了,即使在当今的法律下,我们也是堂堂正正、理直气壮的。正法也到了最后了,邪恶已经很少了,经过大法弟子讲真相,世人也不是当初的认识了,那么我们再面对迫害时就应该知道怎么办了,理直气壮的告诉恶徒,你们在犯罪!理直气壮的收集恶徒的情况,理直气壮的起诉,法官违法一样被起诉。在这个问题上就这么做才是主角的表现。

面对立案起诉书,邪恶之徒必然是恐惧的,他们会明白被起诉控告是早晚的事,罪恶是不会被岁月掩埋的。不管时日多久,不管天涯海角,人间的正义之剑是绝不会放过他们的,只是个时间问题,他们唯一的出路只有不再参加迫害、将功赎罪。由于每个邪恶之徒都触及到了,非常明确了他们的罪行是什么,比我们现在只是在揭露资料上最后登一下他们的名字震撼力要大的多。再加上各种形式的劝善,也许还能救他们。

当然这件事具体操作起来,开始难度会很大,要求也会很高。难度最大的地方可能是获取犯罪信息上,找过去的可能会更难。环境开创好的地区,有条件的地区,可能行。如果上这个项目不具备条件,可先在讲真相、揭露邪恶上加大从法律上讲真相的力度,并做些准备工作,毕竟正法已到了最后阶段了,邪恶之徒也该被清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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