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1日,《青岛早报》、陕西西安《华商报》、《大连晚报》、《济南时报》都遮遮掩掩地转载“本版稿件据新华社”的报道。不过这篇“采访”,除了两个“自焚”者的名字之外,另外两个当事人:新华社记者、“中国关爱协会的工作人员”,都未敢给出名字,记者的名字只用了“新华社记者”;整篇文章的图片几乎全来自于一个至今隐藏在幕后诬蔑法轮功而不敢公布真实身份的下流网站。
十年前的1月23日,大年三十,天安门广场发生震惊世界的“自焚”伪案。中共喉舌第一时间报导此案诬陷法轮功,但是漏洞百出。随后不久,海外媒体从央视“焦点访谈”的慢镜头中揭示:刘春玲是被现场的警察用重物击打致死,从而戳穿了这场骗局,央视焦点访谈在重播那段录像时删去了刘春玲被打死的镜头,不过真相片却被联合国备案,海外制片人拍摄的电影《伪火》也在向全世界披露真相。中共的骗局随着“警察背灭火器巡逻、塑料瓶儿烧不破、气管切开了还唱歌……”笑料的传播,让人们进一步地认清了中共阴险邪恶的面目。
十年来,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不畏艰险、冒着被抓捕关押的危险,把“自焚真相”影像、文字资料传播给民众,人们在见到炼法轮功的亲戚朋友时,更要问个究竟,多少人自叹:“又被共产党骗了!几十年来它哪次说过真话?!”“天安门自焚”这个世纪伪案反而成为了民众了解中共造假手段的有力工具。
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共不时导演对“自焚”者的采访,试图弥补损失,用骗局来掩盖骗局,但每次结果都事与愿违,更多的造假被揭穿。
中共先后推出的三个“王进东”,谎言不攻自破。 |
陈果母女被常年软禁
十年前,当人们从中共央视看到十九岁的面貌姣好的女大学生陈果被烧得面目皆非后,多少人叹息、愤恨法轮功,却没想到真正阴险毒辣的凶手中共正在幕后窃笑。中共的造假手段经过几十年的锻炼,可谓集邪恶大全,正如《九评共产党》一书中所说,只有你想不到的事,没有共产党干不出来的事。
据知情者2005年1月24日在明慧网上披露:“陈果母女一起被软禁在开封市北郊福利院中,有一名叫展金贵的开封市公安局退休恶警负责对陈果母女的禁卫。公安人员常年24小时值班,她俩不得与任何外人接触。在自焚骗局广为人知的今天,用公安人员私下讲的话说就是,看似政府对她俩关心、不让她们死,其实是政府打击法轮功用的活标本。”
在中共严密封锁消息、24小时软禁陈果母女的情况下,目前的陈果就是中共刀俎下的“鱼肉”,不论她死活都是中共利用来欺骗民众、煽动仇恨的工具;即使活着,也在中共的掌控下,无法自由地讲出真相。所以她的真实情况外界无从知晓。
在中共导演的“自焚”的角色中,主要人物之一的王进东盘腿的姿势、嘴里喊出的话告诉人们,他根本不是法轮功学员,有分析指出,他可能是一个中共公安、具体实施导演计划的内线。
当场被打死的刘春玲——《华盛顿邮报》在2001年2月4日头版头条发表了调查报告《自焚的火焰照亮了中国的黑幕》。邮报记者菲力蒲‧潘亲自到刘春玲的家乡开封实地调查发现,邻居们说从来没有人看见过刘春玲炼法轮功。
而12岁的刘思影,这个气管被切开后,还声音洪亮地唱歌的无辜小女孩,在“自焚”伪案发生的第二天,就有评论指出,因为她不够被逮捕的年龄,但是中共绝对不会把她留作活口,所以她一定会死。果不其然,在半年后,在恢复得非常好、身体情况非常稳定的情况下,刘思影突然死亡。她的情况永远成为一个谜。
把美好的烧到最令人痛心的程度,把与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的灭口;当然还得找一个能四处游说的代表,他当时还得表现的最为“坚强”,既拒绝施救,又大呼口号。这样的安排可真是煞费苦心。
王博及其母亲披露:陈果的真实身份
2007年4月27日,河北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博一家非法二审开庭。北京六位律师以一个律师群体出现在辩护席上,不顾中共的阻挠,首次当庭为受迫害法轮功学员所做的无罪辩护,令中共惊恐。
而王博又揭开自焚伪案的又一骗局:其中的“自焚者”陈果,是王博的同学,原来学过法轮功,1999年结识王博的时候,陈果已经不练法轮功了。
王博在2005年的一个自述中说:“我在上中央音乐学院期间认识陈果,虽然她以前练过法轮功,但从99年我认识她的时候开始,她已经不看《转法轮》,也不认为李洪志师父是我们的师父。她认为河南有一个叫刘某某的才是真正的‘高人’,而且,还邀请我和我的母亲去河南听所谓的高人‘讲法’……”
陈果说的那个所谓“高人”是刘云芳,就是中共喉舌所谓的“自焚”7人中的一个,就是那个在现场没有给自己浇汽油的人、说话前后矛盾者。
关于陈果的身份,新华社的报导内容前后矛盾,先称陈果的母亲郝惠君1997年练习法轮功,后称陈果“在母亲的影响下,1996年起,她也练起了‘法轮功’”,时间前后矛盾。
王博的母亲刘淑芹也披露,因为王博知道陈果事情的真相,为了封住王博的嘴,中共不惜动用一切手段,迫害王博一家人。
如王博的母亲所言,在王博案进展的过程中,中共流氓集团的头子之一罗干亲自到当地干涉案子的结果。明慧网2007年5月24日报导,5月14日王博案审判长吕玲到北京开会汇报案情;5月16日,中共政法委书记罗干流窜到石家庄督阵;此后一直找不到王博案法官。直到5月21日,吕玲把责任推到一审法院;而一审长安区法院法官说,一审法院做不了主,其实结论已经有了,维持原判。
公安部高官透露“自焚”内幕
在“自焚”伪案发生后的十年中,有很多知情人向海外透露的消息证实,天安门“自焚”是中共一手策划的,在事件发生前,中共内部就已有消息走漏出来。
中国民主党国内负责人之一林春水曾经向海外透露,公安部一高级官员1月28日向他提供的消息指出:王进东23日自焚,贾春旺22日就知道消息。
他还表示,在中央政法委的会议上,罗干曾经说(大意):“根据掌握的情况,即使我们王进东不自焚,也会有张进东、李进东等跳出来表演。”
明慧网2010年10月13日发表文章,大陆一位知情者披露,2001年过年前,他所在单位领导告诉他,大年三十期间天安门广场要发生自焚,并告诉他说,这个消息是上级通知的,北京方面下来的。该文分析说,按照常理,若不是中共自导自演这场闹剧,既然它都能一级一级通知各地基层单位,有人要在天安门广场搞自焚,并明确说是大年三十,要想制止这件事情的发生,根据中国的现状及邪党的势力和防范能力,它完全可以控制天安门广场不让任何人出入,怎么会在天安门广场发生这场“自焚”闹剧呢。
也有来自中共喉舌内部的人士向海外披露,所谓的“自焚”是当局策划、喉舌配合造假。
自杀有罪,“自焚”依据何来?
真正修炼法轮大法的人都知道,法轮功教导人们做到“真、善、忍”。相反,杀人是罪大恶极的,自杀同样是有大罪的。那么那些杀人的、自杀的,能是法轮功学员吗?不按照法轮功的修炼原则做,而是背道而驰,无论中共喉舌如何造谣,这些人决非法轮功学员。
从“焦点访谈”中可以看出,所有这些“自焚”者都不了解法轮功,只是凭着对佛教的一点点肤浅的了解,在电视上胡说八道,讲出的话都是与法轮功原则相违背的。
从1999年至今,中国大陆和全世界的法轮功学员,都一直在讲清真相,国际社会和大陆民众对于法轮功学员十多年来和平理性坚忍的讲真相、反迫害的精神给予了高度赞誉。这么长久的时间和这么众多的法轮功学员,又有谁像参与天安门“自焚”伪案的那几个人一样,搞自杀自毁的极端方式?
在2002年5月,所谓的“自焚”者王进东面对西方媒体,也不得不承认,法轮功没有教他自焚。
曾有评论质问陈果母女:究竟是谁让你去参加这个所谓“天安门自焚”的闹剧的呢?你能否从法轮功的教导中找出所谓的“自焚依据”?
该评论还指出:问题的焦点是,新华社说法轮功让陈果自焚,陈果也说练了法轮功才自焚,但从2001年1月自焚登场以来,我们看到、听到的全部材料中,只看到新华社及其“证人”逻辑混乱、自相矛盾的对法轮功的诬陷造谣。
可怜的陈果母女,不管当初是什么原因被中共骗去“自焚”,现在都成为中共利用来欺骗民众、煽动仇恨的工具,永远无法摆脱。
央视“焦点访谈”女记者李玉强承认“自焚”镜头有假
明慧网2003年5月14日报导《央视“焦点访谈”女记者李玉强承认“自焚”镜头有假》一文披露,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女记者李玉强2002年初曾当众承认“天安门自焚”镜头有假。
央视焦点访谈节目的录像:王进东在天安门广场上安稳地坐着,警察拎着灭火毯在他身后静静地站立,等王进东对着镜头喊完台词,才盖上灭火毯;而且王进东两腿中间的塑料汽油瓶在大火中不燃烧、不变形。 |
该文披露:“2002年初,李玉强在河北省会法制教育培训中心采访王博时,曾和那里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进行所谓的‘座谈’,当时有法轮功学员问她‘自焚’镜头的种种疑点和漏洞(尤其是已烧得黑焦的王进东,两腿间夹的盛汽油的雪碧瓶子却完好无损)。面对大家有理有据的分析,李玉强不得不承认:广场上的‘王进东’腿中间的雪碧瓶子是他们放进去的,此镜头是他们‘补拍’的。她还狡辩说是为了让人相信是法轮功在自焚,早知道会被识破就不拍了。”
从99年法轮功被迫害后,李玉强就利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记者”身份,多次参与制作对法轮功进行诋毁和诽谤的节目,几乎所有恶性诽谤法轮功的节目,无论文字和电视,无论现场记者和编辑都出自于李玉强之手。值得注意的是,在每次的电视采访中,李玉强从来没有在电视上正面出现过,总是采访侧面、背影或黑光来遮盖其真实相貌。曾有人举报称李玉强身份神秘,与中央“610办公室”关系密切。(注:李玉强由于参与制作“自焚”伪案,已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立案追查。)
国际揭露骗局 中共丑行曝光
尽管中共精心策划了“自焚”事件,但是真相被披露后,这一世纪伪案使中共的丑恶彻底曝光,成为它在国际上无法摆脱的梦魇。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于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国家恐怖主义行径”: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是对法轮功的构陷,涉及惊人的阴谋与谋杀。声明指出:录影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中共代表团面对确凿的证据,没有辩词。该声明已被联合国备案。
2002年1月北美中文电视台“新唐人”制作了揭露2001年“天安门自焚真相”的纪录片《伪火》(False Fire),该片从各国参赛的六百多部影片中脱颖而出,于2003年11月8日荣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以下链接可以观看该影片:http://www.falsefire.com/download/zf.wmv)
新唐人电视台制作之影片《伪火》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2002年1月制作)。 |
《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的文章引用海外法轮功发言人的话,说法轮功是禁止自杀的,“自焚”是中共当局制造的骗局。美联社的报导也以法轮功的理论,说中国的报导是诽谤该组织。英国《金融时报》更指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自焚者是法轮功的人。”
路透社的电讯写道:“北京正在利用身体被烧焦的恐怖形象,来作为与法轮功打传媒战的最新武器。”《华盛顿邮报》发表社论,呼吁布什新政府要在宗教暨政治自由上敢于和中共政府碰硬。
华尔街日报的伊恩•约翰逊(Ian Johnson),一位富有洞察力的新闻记者跟踪这一事件,他的怀疑由报导这起事件的速度引起,他注意到官方媒体“以非同寻常的敏捷报导了‘受害者’的死亡事件,这意味着,或是死亡事件的发生时间比报导中所说的时间要早,或是这个一贯谨慎的媒体已获上级批准快速推出电子报导和电视传送。”
Media Channel的责任主编丹尼•斯盖特(Danny Schechter)撰文指出:“还有比这更富有戏剧性的吗?人们在北京的心脏——天安门广场自焚。CNN有线新闻网当时在那里,警察碰巧手边有灭火器,受害者的极度痛苦的表情被完全地拍摄下来以送交国家电视播放,然后他们被紧急送往医院。尽管政府控制的媒体一反常态地立即发布了这一新闻报导,制作录像却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才得以播出。”
在中共借自焚伪案诬蔑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被全世界知晓的今天,中共再次拿出这篇空洞无物的谎言,可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明知强弩之末而强为之,欺人欺己。然而,所有以“政治任务”为借口,昧良知释放谎言的中共媒体、相关责任人,都将承担历史责任。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1/1/27/122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