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迫害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是违法的。
广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的一个姓沈的副处长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把这位辩护律师叫去,进行谈话,要求律师把写好的辩护词要先给他(司法部门)审查后,才能使用,试图要“捆住”律师的手脚,言下之意就是要律师配合司法部门,按照某些人的意向办理、行事,按照他们预先“制定的程序”走过场。朱母不得已、为了这位律师的安全,已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正式与对方履行了解聘手续。
现在还有多名外省律师主动找上门,表示愿意为朱宇飚做无罪辩护,伸张正义。
朱宇飙先生,中山大学法学硕士毕业,曾在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恒益律师所任律师。他是一名道德高尚的律师,特别给底层群体辩护,经常是低价、折价,甚至没报酬。报纸曾两次报道他的事迹。
二零零五年、零六年期间,朱律师曾分别为三名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 学员辩护,他的辩护词精彩严谨,令中共法庭大为尴尬、震惊。司法厅有关人员诬蔑朱律师为“反革命”,并威胁朱律师退出辩护。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一日朱宇飙在广州番禺法轮功学员林志勇的家中被广东警察绑架,被绑架劳教迫害一年半,如今再次遭迫害。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1/1/21/1227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