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郑德财先生抱着对政府的信任于二零零零年和也修炼法轮功的儿子郑永义到北京上访,他想告诉政府,他们全家人的病都是炼法轮功炼好的,不要迫害法轮功。结果父子俩遭到大连警察的残酷迫害。郑德财被当场打聋,他的儿子郑永义被迫害成精神分裂。郑永义回家后,继续炼法轮功,精神好转。
二零一零年大年初二晚上,郑德财老人在准备去写法轮大法真相标语的路上被大郑派出所蹲坑的警察绑架。儿子郑永义第二天到处找失踪的父亲,当得知父亲被绑架后,他由于承受不了打击,精神再次分裂。外面灯火通明,爆竹声声,郑德财的老伴儿在家着急上火,很是凄凉,他的长女郑永华放弃工作从大连回来营救父亲,大郑派出所所长李云福和教导员林宗江相当蛮横,根本不理郑永华的请求,把案子推到公安局,后又推到检察院,检察院由于证据不足把案子退回公安局。
公安局管这个案子一个姓陈警官说:“这是政治案。等材料补充后再判。”郑永华与妹妹先后多次到派出所、公安局、检察院找相关人员申诉,负责此案的陈晓峰也找理由推托。
二零一零年七月,郑德财的次女到法院,于强庭长说这个星期就开庭,并要了她家的电话号码,让她等通知。又过了十几天,郑德财的次女又到法院,于庭长说已经判了,判了三年半。郑的女儿问为什么不通知家属?于说打电话家没人接。郑的女儿家开小店,家里一直有人在。她说:你们这样人不让见,审判时又不通知家属到场,判后又不通知家属,试问你们这样非法抓人,枉法审判,我国的法律何存?你们的良心何在?公道何在?天理何在?这样老百姓怎样看待我国的司法机关?难道就是因为我父亲是修炼法轮大法的,你们就可以这样做吗?或许为了一点物质利益和个人前程等,我想即使有再大的理由,也不能这样做,迫害正信、迫害好人古今中外没有下场好的。
二零一零年九月七日,郑德财的长女郑永华为父亲遭受非法审判一案提出申诉,希望为父亲讨回公道。她在申诉书中说:“我代表全家强烈呼吁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和市政协能够关注此案,督促有关机关还我父亲清白,强烈要求市检察院,法院和公安局立即无条件撤销对我父亲的非法审判,还我父亲人身自由,并要承担对我父亲非法审判的责任。”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10/8/1205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