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六日】(明慧记者华清悉尼报道)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五日,澳洲新总理吉拉德上任后第二天,法轮功学员在她悉尼的总理办公室外面,向她呈交了一封申诉信。此申诉信由纽省法轮大法学会主席露西·赵博士代表澳洲全体法轮功学员向新总理呈交,信中恳请总理帮助:
1、停止联邦司法部长办公室干预澳洲公民章翠英女士起诉前中共党魁江泽民“酷刑”一案,取消外交部长给予江泽民的“外交豁免权”。
2、帮助结束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呼吁立即释放所有在中国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良心犯。
*诉江案背景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原中共党魁江泽民,违背国家宪法和法律,盗用政府名义, 迫害法轮功,并动用一切国家机器作为喉舌,捏造事实,颠倒是非。
澳洲法轮功学员章翠英女士因修炼法轮功和为法轮功上访,在中国曾被非法监禁八个 月,在狱中受到非人待遇和酷刑折磨。在澳洲政府和法轮功学员的共同努力下,她于 二零零零年底被营救回澳洲。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章翠英在澳洲纽省高等法院以 “酷刑”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及“六一零”办公室。由于原告被中共关押在北京拘留所期间,罗干曾亲自审问迫害她,而且罗干在实施江氏对法轮功的“群体灭绝”政策上起主导作用,因此在二零零七年三月五日开庭时,原告向 法庭提出增加被告罗干。
纽省高等法院受理了此案并多次开庭审理。原告要求法院对被告缺席判决。该案在中 共极力干涉下,经历种种曲折。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五日再次开庭中以及两个月后,纽 省高等法院判决给江泽民及“六一零”办公室“外交豁免权”。
为了维护澳洲的司法独立,原告合法上诉。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纽省高等法院 再次开庭受理原告反对澳政府干预诉江案的上诉,并决定将上诉的合法性和上诉本身 的审理合在一起同时进行。这意味着法庭已默认上诉的合法性并希望加快案件的审理 速度。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纽省高等法院将就被告能否获得“外交豁免”的问题进行 关键性庭辩,届时将有三位大法官同时出庭。
*呼吁澳洲政府维护民主国家的原则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澳洲法轮功学员科琳女士(Colleen May)。她表示:“我们今天在这里呼吁新总理吉拉德关注法轮功被迫害的问题。下周一(六月二十八日),纽省法院将针对一个民事诉讼案中,作为被告的前中国共产党党魁江泽民是否有豁免权的上诉举行听证会。”
澳洲法轮功学员科琳女士(Colleen May) |
当地居民彼得(PETTER)感慨地对记者说:我知道这些事。一边说一边示意手中法轮功学员给予的真相资料。接着他还告诉记者,前几年他去了北京, 在天安门广场上好象很太平,其实掩盖着迫害。“这么严重的迫害,我们都知道,澳洲政府不应该给中共前党魁豁免权。我希望早日结束对法轮功的迫害。”
澳洲法轮功学员戴美龄 |
戴美龄女士是当初章翠英女士在中国被非法关押的历史见证人。“我在一九九九年底回中国,在天安门广场请愿,我们打横幅,炼功,打坐,就因此而被捕、被关。”回忆往事,戴女士说:“我当时是澳洲公民,还是被用棍子打。我当时和章翠英被关在同一个拘留所,我在连续绝食二十三天后被释放,共关了我四十五天。而章翠英被关押了八个月,就因为要替法轮功说一句公道话。在拘留所我们都受到了非人的待遇。希望澳洲政府不要给首恶江泽民豁免权,千万不要与狼共舞。”
戴女士继续说:“我感到这场迫害不仅在中国发生,而且中共的爪牙已在海外渗透,对人权、良知干涉。我和儿子戴东尼都是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为了去听克林顿在澳洲的演讲,我们各买了五百澳币一张的票,但是当地警察受中共领馆的压力,在中途把我和儿子赶出会场。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把五十多年来对中国人民的迫害突显出来了。中共建政以来,已害死了八千万同胞,现在又用金钱来收买各国政府的良知。澳洲是一个承传人权的国家,经济利益是不能取代良知的。我在这里呼吁:澳洲新政府要认清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的实质,请澳洲新政府不要让金钱收买了良知,在利益面前,维护好澳洲民主国家的原则。”
法轮功学员陈全昌 |
法轮功学员陈全昌现年七十六岁,一九九七年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他原本患有高血压、冠心病和早搏等,心跳一分钟要停七至八次。炼了法轮功一个月后这些病都好了。他告诉记者:“我非常相信法轮功。想不到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二零零零年八月,我从澳洲回中国,刚到机场就被一大群警察抓捕关押,并非法判了我两年。现在中国监狱中还有许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着。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好人不应被关,而应把真正的杀人犯江泽民送上法庭。历史审判台不会给他豁免权。”
原航天部工程师、现年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岳昌智女士告诉记者,她来到这里是为了来呼吁澳洲新政府要尽快帮助中国的法轮功学员,制止迫害,因为这场迫害已持续了这么久,很多法轮功学员已被迫害致死,这样的事在中国天天在发生着。她说:“我在中国的监狱里被非法关押了四年,所受的酷刑,那真是九死一生。我看到有一个女孩,在一天一夜的时间内就被残酷迫害致死。这场迫害必须停止。不能给首恶豁免权,否则不等于放任了它的这种迫害,并承认了它的合法性。对于江泽民所犯下的种种罪行是绝对不能给予豁免权的。请澳洲新政府能帮助中国人民真正走向自由,使人们有真正的信仰自由,因此要惩办江泽民和罗干等迫害元凶。”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6/27/1181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