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军受迫害的经历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九日深夜一点,宁河县公安王德友等无端将李振军绑架到宁河县芦台镇派出所,后被宁河县广播电视局工作人员挟持回单位进行洗脑,他们逼迫李振军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在广播电视局监禁的十二天里,警察王立新、李德成每天与当时的广播电视局副局长王希彦(现为广电宁河网络公司经理)、办公室主任曾凡林、薄连柱等多人不断逼迫李振军放弃修炼。
同年十月二十八日,李振军在北京上访期间被当局抓捕,后被带回当地并关押在宁河县公安局刑警四大队,警察宁克明将李振军用手铐铐在暖气片上,夜里不许他睡觉,随后将李振军非法劳教三年。在对李振军非法审讯期间,宁河县电视台有意将李振军戴手铐的画面录下来,以新闻的形式向社会播放。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八日至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李振军被关押在天津市双口劳教所,期间受到非人虐待和折磨,被迫参加超强体力、超长时间的劳动。家属被人称为“甄爷”的警察甄润仲勒索人民币六千元。
李振军劳教回家后,回到原工作单位上班,但以局长杨素娟为首的宁河县广播电视局却只发给李振军每月四百元生活费,并在私下里对人说:“他挣那么一点钱,整天还乐呵呵的!”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晚八点,李振军被以刘彦章为首的一伙警察再次抓捕到宁河县国保支队,天津市公安局的恶警石合刚刚喝过酒,不分青红皂白,上前抽李振军嘴巴。夜里,刘彦章等警察不许李振军睡觉,折磨并侮辱他。后来李振军走脱,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李振军在流离失所中再次被宁河公安绑架。在被绑回宁河县的路上,恶警们先是用电话线,后来改用麻绳,将李振军五花大绑,并且用防寒服将李振军头部捂得严严实实,而且一个姓朱的胖恶警还时不时的用力勒勒绳子,借口说别绑的太紧。
在宁河县芦台镇派出所,李振军被恶警强行戴上手铐和脚镣。警察运沛刚、赵子有等人轮番上阵,不许他睡觉,威胁恐吓。两天后,李振军又被关入天津市第一看守所,与很多的死刑犯、重刑犯关在一起二十天。后来李振军再次被关押在宁河县看守所一年的时间。期间,有恶警示意一个吸毒贩毒的犯人、绰号“小老大”的刘立新,在监号里整治李振军。看守所恶警李立群指示另一个流氓犯阚鹏欺辱李振军。
二零零三年八月,李振军被宁河县中共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四年。当时的审判长叫于瑞森,审判员单新华,书记员李志军。宁河县检察院公诉人牛会明。同时,宁河县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张云成等人与宁河县监察局,授意宁河县广播电视局将李振军开除公职。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三日,李振军被非法关入天津市第六监狱(港北监狱)五监区强制服刑,每天被迫参加洗脑,读诬蔑大法的虚假材料,每周被强制写一份所谓的心得体会,同时被迫参加超长时间的劳动。当时参与迫害的有:五监区长杨中水、副监区长张士林、祁书海,恶警队长宋学森 祖黎明、邢成东等等。
妻子王会娟受迫害的经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王会娟被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小学总校长董明祥和芦台一小校长刘宗明等人绑架到芦台第一小学,强迫洗脑十几天。
同年十月二十四日,王会娟依法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二十八日在天安门广场被北京便衣警察绑架到丰台体育馆,晚上被北京警察转移到昌平收容所,在那里被关押了七天。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初,王会娟被芦台镇小学总校长董明祥和教育局人事科长杨树江及宁河县公安局恶警董静绑架到宁河县芦台镇看守所。期间曾被关在天津公安九处第一看守所十几天。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六日,王会娟被校方绑架到芦台一小,由学校老师轮番监视,不许炼功,不许看书,不让见孩子,不让见家人,强制洗脑一个多月。
二零零零年六月王会娟被芦台公安局非法拘禁在看守所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王会娟被芦台镇总校长董明祥和芦台一小校长刘宗明关在芦台一小强迫洗脑。
二零零零年元旦至二零零一年过年期间,王会娟被校方非法关押在芦台第一小学校洗脑半年左右,过年期间不让回家,在学校不许看大法的书籍不许炼功。
二零零一年六月王会娟被芦台公安局绑架到芦台看守所监禁十四天。
二零零一年八月,因王会娟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宁河县教育局将王会娟调离芦台一小。
二零零一年冬芦台第三小学校长李春喜、芦台镇总校长董明祥与恶警到王会娟家搜查,使家人在精神上受到极大伤害。
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一年这三年间,王会娟每天都在学校老师和恶警的监视下生活。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三日,王会娟和丈夫李振军被芦台公安局警察赵子有等人绑架到芦台派出所非法审问,并遭地毯式抄家,家里一片狼藉,在王会娟家补习功课的几个小学生都没躲过这场灾难,每个孩子的书包都被搜了一遍,几个孩子被恶警们吓的全身打颤。当警察把李振军绑走时,他的孩子李扶摇抱着妈妈王会娟的腿痛哭、喊着爸爸,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震动整个楼道。 第二天,王会娟被绑架到芦台一小学校,五月十五日王会娟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二年九月一日,王会娟在流离失所期间,在承德市平泉县火车站被十几名警察绑架到平泉县看守所,在被非法审问的过程中,恶警们在大庭广众之下毒打王会娟。在平泉县公安局,恶警们几次对王会娟非法审问,每一次都对王会娟进行毒打,恶警王中军等人用铁尺抽打王会娟,揪住头发往墙上撞,把王会娟打得鼻子、嘴角鲜血直流,耳膜被打得穿孔,以至现在变得听力很差,恶警们的毒打令王会娟痛不欲生,几次欲寻短见。在平泉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王会娟绝食抗议,恶警们强制给王慧娟灌食五次,使她的身体受到很大伤害。九月十二日,王会娟被宁河县公安局警察许振和、于文春等人关入天津市宁河县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年底,天津公安局一个姓王的女恶警和几个男警非法审讯王会娟,审讯中恶警运沛刚不断用语言侮辱她,还不许睡觉,并用王会娟女儿的人身安全来进行威胁。
二零零三年三月份,王会娟抗议对自己的迫害,绝食一百多天,期间被强制灌食七次,每次都使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三日,王会娟被宁河县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审判长于瑞森,审判员单新华,书记员李志军,宁河县检察院公诉人牛会明。八月十四日,王会娟被关入天津市第一看守所一个月,每天被强制参加劳动。九月十七日,王会娟被转到天津市女子监狱。在那里,恶警不许王会娟与别人说话,每天二十四小时有二名刑事犯不离左右,严密监视王会娟的言行,强迫王会娟学习诬蔑大法的材料,欲图使王会娟转化。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因不放弃信仰,王会娟从三监区被转到五监区继续进行迫害。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二日,王会娟被五监区杂役组(所谓杂役,就是家里花钱托了关系的,或是家里经济条件好、肯花钱的,或是有点文化的犯人)全体犯人毒打,这些犯人分别是:陈莉、李路、朱彤、王丽梅、回颖、宋世杰、范程程、刘旭等十几人,她们在恶警杜艳的示意下,对王会娟轮番毒打三个小时,当夜,王会娟一夜不能合眼!第二天中午,陈莉、李路、范程程等人用床单把王会娟的头蒙住,再次对王会娟毒打一小时。
从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开始一个多月的时间,恶警杜艳不让王会娟去厕所,不许洗澡,只许在宿舍里大小便。每天晚上点名后,杜艳命令王会娟不许上床休息,必须站在地上,同时命令王会娟同宿舍的其他人陪王会娟站到晚上十一点多。同宿舍几个年岁大、身体本来就虚弱的犯人坚持不住这样长期的迫害,都病倒了。
二零零六年四月三日至四月七日,王会娟被恶警张娜、王晶晶、师淑花把双手铐在床上,犯人摁住王会娟的双脚,不许王会娟活动。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恶警刘旻(音:min民)、殷楠故意体罚王会娟,强迫王会娟站了整整两天。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4/14/1160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