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八日】(明慧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杨明违法密审,冤判五年。杨明上诉,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泸州中级法院对杨明二审开庭。目击庭审的泸州人说:这次庭审“完全是陷害他人的司法丑闻”,并对此“感到无比的羞愧”。
公开审理却怕人听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早上八时许,为杨明辩护的两名律师唐吉田和刘巍到庭就座,闻讯前来旁听的有六、七十人坐满整个旁听席,外边还有不少人没有座位,在庭外站着。快九点了,来了几个不明身份的人,要求就座的所有人退出法庭,安检后再进来,并强行要求律师也必须出去过安检门(之前进场时没有安检门,后来才搬来的)。待群众都出去排队准备过安检再进场时,却不让进了,说必须登记身份证才能进。把没带身份证的大部份群众卡在外边,大家知道受骗了,纷纷责问道:为什么公开审理的案子怕人听?有啥子见不得人的?
在庭审前和开庭后,几个不明身份的人员庭内庭外的摄像,他们进出可以不安检,也不出示身份证。在庭审中,当律师发现有人摄像时,立即告诉无名摄像人,你这样做是犯法的,并请求审判长制止,审判长却置之不理。
审判长滥击法槌封口律师
在庭审中,审判长只准公诉人把话说完,当事人和律师发言就敲击法槌阻止、干扰,有时刚说一句两句就敲,在窗外旁听的老百姓忍不住了高喊:请尊重律师的权利。有的老百姓骂:开的什么黑庭不让人说话。有的喊:大冤案,比窦娥冤还冤。有的喊:法官在违法、法官在犯罪。审判长不时乱击法槌武断干涉律师辩护,唐吉田律师提醒审判长说:注意法官形象。二位律师一直坐着发言,语言平和有力,没有高声喧哗,没有质问指责,没有冲撞任何人。在无法为当事人正常辩护的情况下,二位律师再三要求审判长准许他把该说的话说完。于是便接着往下讲。审判长不听律师的合理要求,再次敲击法槌阻止、干扰律师正常辩护,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不得不起身离开法庭,留下辩护词让法官自己看。
谁在扰乱法庭秩序?
目击法庭过程的泸州人表示,整个庭审过程二位律师没有过错。相反,法院把就座已久的旁听群众以过安检为由骗出,不准参加旁听的行为,纵容不明身份人庭内、庭外乱摄像的行为,滥敲法槌,剥夺当事人和辩护人说话权利的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应该受到追究的正是他们自己。可笑的是法庭反诬告律师“扰乱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
目击法庭过程的泸州人说: “我们身为泸州人,对本地出此不顾事实真相,陷害他人的司法丑闻,感到无比的羞愧。为了维护正义,还历史当时的本来面目,以免误伤好人, 我们愿为此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