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通讯员四川报道)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四川双流县法院对已被非法关押半年多的68岁老人、法轮功学员董绍太非法开庭。整个双流法院自知开庭非法而心虚紧张。在法庭上,来自北京的两位维权律师冲破各种阻挠与刁难,为董绍太做了无罪辩护,有理有力,掷地有声。律师从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彻底推翻了检方的指控,指出董绍太的行为都是合法的,应当庭无罪释放。
但中共操纵的法庭根本无视法律,在完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仍按事先内定的刑期,对已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的68岁老人枉法诬判七年重刑。董绍太当庭提出上诉。
在非法开庭的前一日下午,整个成都地区突然大幅降温。庭审期间,天空一直是阴云密布,寒风瑟瑟;庭审结束不久,便开始飘雨,越下越大,似乎在诉说人间奇冤。
双流法院开庭前的紧张和心虚
与去年对原华阳师范校教师、法轮功学员邓小明的非法开庭有所不同的是,四月十三日法院所在的顺城街没有象对邓小明被非法开庭时一样被禁止车辆通行,因此也就没有引起那么多民众的围观;但顺城街上络绎不绝的三三两两的穿制服的警察、协勤,还有便衣和警车,仍可看到表面平静下当局的紧张和心虚。不仅如此,表面上平静如昔的双流法院当日拒绝所有外来人员入内,要到法院办事的人均被要求次日再来,实在有事的,最多也只能是法院里的人出来。面对公众的质疑,拦在门口的法院工作人员(有门卫,还有法警等)表示,是因为“特殊案件,全部戒严了”。当天法院的工作几乎停止了,整个双流法院就为了对一信仰“真、善、忍”的善良老人的非法开庭而运转了。
虽然几乎停止了办公,但法院院子里却停满了车;据说,还有来自成都市政法委的车。
法院外面的警车 |
载着董绍太的警车驶出法院 后面紧随的是救护车 |
法院所在街上随处可见的三三两两的协勤人员 |
违法安检羞辱人格 当局耍流氓欲阻律师出庭
尽管最高法院有明确的关于律师、公诉人出庭时不接受安检的解释,但双流法院却执意要对董绍太的辩护律师安检之后才让其进入审判大楼。律师据理力争,要求法院依法办事,但双流法院根本不理不睬;律师甚至不得不大声喊法院院长的名字:王××院长、张××院长,我若不能依法出庭,你们是有责任的!在长达一个小时左右的僵持中,律师因不愿配合法院的违法行为,几度欲离开;而法院根本就是无所顾忌,还不断的给律师下最后通牒:谢律师,再过X分钟你不来,就是自动放弃辩护权,我们将继续开庭。明摆着是要逼迫律师自动弃权。律师最终不愿放弃为董绍太老人说话和辩护的权利。于是,在“安检”的名义下,两名法警对律师随身带的包分别来回数次查看。后又强迫律师过安检门(安检门都过了两次),甚至以其走路有声音为由,要求律师将鞋脱下检查。律师感叹,即使登机安检也从未被要求脱过鞋。他抗议说:你们侮辱的不只是我一个律师,你们侮辱的是整个律师界,是整个中国的法律!
整个过程中,一人在法院的院子里扛着摄像机,肆意对着律师拍摄。
除对律师的违法安检外,对家属的安检更是刁难。家属不仅被用仪器检测、被要求脱鞋,还被法警强行搜身。
非法限制旁听 庭审成违法表演
由于整个法院被戒严,法律上规定的公民的旁听的权利自然也就无从说起。据悉,有民众得知庭审消息后带着身份证想参加旁听,却被法警拦在法院大门口,并被告知:谁说可以旁听?!于是,除了董绍太的妻子女儿由律师带着进了法院外,没有其他亲友或民众被允许入内。当董绍太妻女经过安检、搜身到达法庭里面时,只有两排位置的旁听席已坐满了当局安排的人,法院工作人员临时让两人让出位子,也许,他们原来的安排中根本就没有考虑让董绍太的家属旁听。
董绍太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律师吁优先救治
68岁高龄的董绍太老人,是重庆市江津德感油建管道防腐公司退休职工。曾患有脑血栓、高血压和心脏方面的疾病。一九九六年八月开始修炼法轮功后,所有疾病不翼而飞。去年九月被绑架并被非法关押于双流县看守所后,旧症复发;在开庭前十五天左右,症状加剧,血压高达200多,心脏病使他呼吸困难,须人搀扶才能行走,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开庭时都有救护车、医生相随。双流县看守所靠每天给他输液来维持。情况非常危急,但当局却坚持不放人。
董绍太开庭时跟随的救护车(驶出法院) |
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优先救治的意见。并在法庭上多次提到董绍太目前的身体状况,希望能引起当局重视;并呼吁法庭从人道等角度出发,对董绍太予以优先救治。
律师的正义辩护震撼法庭与世人
庭审开始,律师首先就当日经历和情况作出声明,指出此次的开庭审理完全违背法定程序;一个普通律师的介入,为何当局如此大动干戈;一个如此简单的案件为何令公诉机关、审判机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如此难办?不是很令人费解和深思的吗?
接下来的法庭调查中,公诉人援引几名所谓证人的证言,董绍太当庭予以否认。律师随即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却被法官无理拒绝。
律师表示,公诉机关列举的证据既无合法性、亦无关联性,例如,《起诉书》上指经610办公室鉴定,但610办公室是一个什么机构,具有司法鉴定资格吗?甄别依据又是什么?
同时,律师指出,检方虽然列举了一长串所谓“证据”,如神韵晚会光盘、小册子等,但这些证据除了能证明这些东西本身存在外,其它什么也不能说明,与公诉机关指控董绍太的“罪名”——“破坏法律实施”根本没有关联性;比如其中最主要的所谓“证据”,神韵晚会的光盘,只是一台歌舞晚会而已,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呢?
公诉人无言以对,直到庭审结束,也没有拿出任何依据。
律师要求对光盘内容重新质证,当庭播放神韵晚会光盘,再次被拒绝。
紧接着,律师从宪法、信仰及言论自由、犯罪构成等多个角度深入的为董绍太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
“审判长”试图压缩辩护人的辩护空间,不断的敲打着法槌;两位律师在数次被阻断后,又数次接续发言,最终才得以坚持完成辩护。他们指出,用《刑法》300条对董绍太指控,是完全错误和荒谬的,因为董绍太的行为没有破坏任何一部法律或任何一部法律的哪一个法条的实施。
同时,律师指出,对董绍太的控罪根本上违背了宪法,是对信仰自由等普世价值的亵渎,且逻辑上是荒谬的。
律师希望审判人员能真诚面对眼前的同胞、真诚面对自己的内心,尊重宪法和法律,对董绍太做出无罪释放的正义判决。
董绍太曾经遭受的迫害
董绍太在过去的十年里一直遭中共迫害,曾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劳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董绍太与其他修炼人一样,以自身的受益情况,到重庆市市政府信访办为大法鸣冤,然而,等待他们的却是警察的拳脚棍棒,他和一群老人被丢上大卡车,拉到偏僻无公交车的地方,又被扔下去。他们凭着记忆,在深夜又走回了市区。
二零零零年二月底,本着善心,董绍太去了北京,想向政府领导人表达他的心声:法轮大法好,现在被冤枉了,希望政府能还法轮大法公道。
二零零零年三月,他被当时的德感镇政府人员与单位保卫非法押解回来,并被非法抄了家,警察没有抄到他们想要的任何东西,随后他被非法送进江津东门派出所关了一夜,第二天被非法关进江津北固门洗脑班,直到五月中旬才放出来。他的养老金从三月到七月一直未发放。回家后,他一直被单位监视居住。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董绍太因写了一张严正声明交给单位当时的邪党书记,表示要坚修大法。邪党书记通知了德感派出所,德感派出所一姓杨的所长、一姓潘的警察和女警李红霞,以及邪党书记来抄了他的家,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搜走了大法书籍和大法真相资料,并把他非法关进江津琅山洗脑班。
十二月下旬,家属接到劳教两年的通知,才知道他已被非法关进重庆市西山坪劳教所。就在通知家属送铺盖去西山坪劳教所的时候,单位保卫又带人来抄了家,但没有抄到任何东西。
二零零二年九月,董绍太在西山坪劳教所被迫害的血压高达二百三,劳教所怕承担责任,才通知家属去办保外就医,放回家中。但是他的养老金和医保一直停发到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五年后,由于德感派出所长期去骚扰董绍太的正常生活,他不得不离开家,辗转在亲朋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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