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三月七日】(明慧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派出所警察一而再、再而三的刁难大法弟子黄学英,至今不发给她身份证。
大法弟子黄学英在2003年11月17日被四川省双流国保大队警察绑架、抄家,被劫走身份证。07年11月17日,黄学英出狱后到她户口所在地──乐山市中区四街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
相关人员及警察想限制她人身自由,因此百般刁难、相互推诿,乐山市中区四街派出所户籍室,以曾判刑劳改和没在本地居住、无房产、新编门牌号为由,不予办理,黄学英找到乐山市中区篦子街办事处部长伍某及国保大队、社区居委会等相关人员,讲真相后,对方“同意”办理,履行了上户口、办门牌号、照相等手续后,说半年后来取证。
半年后,黄学英与家人多次前往取证,也多次打电话,都说身份证没回来。二零零九年年底,黄学英再次与家人去取身份证,找到派出所所长余波,他说:“不行,上面有话,不能取。”黄学英质问他:“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被关押迫害,还不给身份证,这是违反公民的基本权利,你们在知法犯法。请问法律的哪一条哪一款,修法轮功的不能有居民身份证?”所长理屈词穷,只好说:“那你们找伍部长吧。”
黄学英找到乐山市中区篦子街办事处部长伍某讲理,对方见实在没理,就打电话给中区派出所所长余波,说是叫黄学英去拿身份证。然而黄学英回到中区派出所,警察又说身份证没回来,还要等三个月。
相关人员:
乐山市市中区派出所
所长余波,警号040317
户籍警察杨蓉梅,警号040301
乐山市中区篦子街办事处部长伍某 13708134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