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三月七日】(明慧通讯员大陆报道)湖北安陆法轮功学员刘春燕,在江苏南通如皋市开店铺,于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九日晚七点左右,连同她丈夫、儿子一起被江苏南通公安局、如皋市公安局等人员绑架(后家人被放回),被非法羁押在如皋市看守所,至今已逾半年。 据称是用手机发短信讲真相,被不法人员监控。
在十二月份案件曾被有关部门移交至如皋检察院,后因诉讼不能成立,案件被打回,本应立即无条件放人,不法人员却公然违背程序拒不放人,仍然将刘春燕继续非法羁押在如皋市看守所。
刘春燕七十多岁的老母亲担忧女儿的身体状况,在去年底,曾千里迢迢到江苏如皋相关单位要求释放女儿,多日无果。期间遭到如皋一些不法人员的无理拒绝、推诿,并且被拍照,恐吓,推搡等。
法轮功学员刘春燕修炼法轮大法前,是一个被医院判了死刑的人。她患有严重的肾衰竭,双肾都烂的模糊不清,并患有尿毒症。修炼大法后,她的病奇迹般的都好了,去医院检查拍片,双肾清晰、轮廓分明。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党迫害大法以后,安陆公安局找到刘春燕不准她炼功,她拿出两张对比的检查片子给警察看后,他们也无话可说了。
法轮功救了刘春燕的命,也拯救了她的家人,给亲人给社会也带来了福音。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她按法轮功的要求做才得到的。所以她要按法轮大法“真、善、忍”标准做好人,将自己在大法中身心受益的情况告诉别人,将大法的美好,大法受迫害的真相告诉世人 ,让世人走出中共谎言的漩涡,选择美好的未来。
我们真诚的希望所有参与迫害刘春燕的江苏南通如皋公安局的警察,看看《九评共产党》,认清中共邪党残害中国人民的罪恶本质,不要助恶为虐、迫害善良,立即无条件释放刘春燕。也希望正义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帮助营救刘春燕。
如皋市邮编226500
南通公安局刑警大队某警察13584684846
如皋开发区派出所警察黄某15996510099
如皋国保警察顾某13584632966
如皋市看守所:所长何殿辉、副所长郭锦标
如皋市公安局副局长 卞均锋
如皋市市长 姜永华
副市长:黄成、马建明、陈冬梅、杜永红、孙杰、张军、陈万圣、吴道建、赵男男、杜松华
市长助理 万维情
市委书记 陈惠娟
副书记:杨曹明
宣传部部长 谢新民
政法委书记 陈慧宇
组织部部长 张辉
人武部部长 丁勇
如皋市检察院:
检察长 唐旭东
副检察长:黄文斌、钱志强、汪如益、夏琪斌、倪建宏、王君、吴燕芳、聂伟栋
如皋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向东
指挥调度科科长 徐国兵
宣传教育科科长 周涛
法制办民警警察 何尧
江苏省公安厅:
邮编:210024
联系电话:025-83526888(总机)
厅长孙文德
副厅长:柳玉祥、陈逸中、秦军、邵木金、王琦
纪委书记、督察长 孙兴家
政治部主任 左锁粉
机关党委书记 孙学顺
交管局副局长 王金彪
江苏南通市邮编 226300
江苏南通市公安局
局长秦剑平
副局长:吴勉信、张陵、吴忠灿
公安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支队人员:张烨、曹海军、李进、邹锋、李世界、孟宇波、吴志勇、顾宪锋、孙国军、赵建祥、陈莉、钱亚莉、孙峰、张实明、董开华、艾群
公安局团委书记 刘锋
南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叶晓平
南通市文联主席 羌怡芳
南通市级机关工委副书记 俞雷
南通市纠风办副主任 顾明
江苏南通市检察院
检察长 李建国
副检察长:季国强、陈齐、王栋、曹卫星
检察长助理 章婷
党组成员 袁国明
检委会委员左仰东
南通市法院:
院长 刘慧冲
民一庭庭长 施为民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10/3/18/1154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