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四日】(明慧通讯员广东报道)广州法轮功学员杨黎艳因为购买香港神韵晚会演出票,被广州警察绑架、非法劳教,现被非法关押在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遭“严管”迫害。
三十二岁的杨黎艳是广州美林基业集团的工程成本造价工程师,是单位的技术骨干。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九日上午,杨黎艳在单位上班时遭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前进派出所恶警绑架及无理抄家,她在单位的电脑和家里的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法轮大法书籍和资料等物品均被抄走。当天杨黎艳即被非法关押入广州市天河看守所。不久家人被告知杨黎艳被非法劳教一年,恶警陷害她的借口竟是她因修炼法轮功曾在二零零四年被拘留过十五天。
据悉,杨黎艳坚定自己的信念,坚持不放弃自己的信仰,非法关押她的天河区看守所称其“拒绝转化、态度强硬”,并在广州市劳动教养委员会要非法劳教她一年后,仍一再拒绝家属探视她;后由于她血压高,劳教所拒收,看守所仍不放人。直至2010年3月17日,看守所强行将杨黎艳转移至广州市槎头女子劳教所(小岛)。
2010年3月19日,在劳教所狱警监视下,杨黎艳才第一次与家人通了电话,家人得知杨黎艳现正遭所谓“严管”迫害。
据了解,劳教所称在“严管”期如果拒绝所谓“转化”,杨黎艳的一切起居、饮食、睡眠及与家人通讯、探监都受到非法的限制。
广州市槎头女子劳教所
地址:广州白云区槎头小岛
邮编:510435
所长兼书记:徐显干(020)81730790转8888,13802950304
教育科科长:卢冬梅
三大队教导员:阮玲
纪律大队长:冯章凤
学习大队长:范丽娟
专管中队:
中队长:吕春林
管教:卓秀玲
管教:黄肖新
管教:廖蓉蓉
(注:以上关于广州市槎头女子劳教所信息已一年有余,还请知道详情的人士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