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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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2002年11月7日晚12点,湖南郴州市“610”办、国安局、公安局等数十人在市卜里坪、奎(桂)门岭等地同时闯入三个法轮功真相资料点,绑架了贺学兆、罗巧丽、曾志远等7名法轮功学员,不久又绑架了王全连、魏香波等3名法轮功学员;抢劫了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等所有用于制作大法真相资料的设备及资金。这些学员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年后又遭到北湖区检察院、北湖区法院非法庭审。9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3~8年重刑,年约40岁的教师贺学兆在中共的监狱里受尽酷刑,只3年时间就被迫害致死,其他的法轮功学员也是受尽折磨,九死一生才回家。今天我们回忆这段苦难的经历,是希望更多人能够认识中共的邪恶。

当时遭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被郴州市政保股(现国保大队)股长陈兵志等带到宾馆“车轮战”审问,刑讯逼供,二小时换一班公安,法轮功学员被强迫跪着或吊着不能动,几天几夜不让睡觉。

贺学兆、罗巧丽不得已绝食抗议,抵制迫害。绝食一个星期后遭到警察野蛮灌食。之后,法轮功学员贺学兆、吴建民、曾志远、罗巧丽、张文兰、石教钰、袁东波分别送到郴州桂阳看守所、郴州市第一看守所、郴州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2003年2月25日,湖南衡阳市耒阳一位姓伍的法轮功学员在郴州市苏仙区种子公司被警察绑架,遭到酷刑折磨,刑讯逼供后送回耒阳市看守所关押。2003年2月27日法轮功学员王全连、袁东兰在苏仙区种子公司被姓吴的门卫举报,也遭到郴州市北湖区公安分局政保股恶警吴志强、高有民等绑架,审问时还被殴打。随后王全连被劫持到郴州南苑宾馆刑讯逼供,袁东兰送到桂阳看守所关押。2003年3月法轮功学员魏香波在郴州市下湄桥出租屋又遭绑架。

在南苑宾馆王全连四天四晚不准睡觉,一闭眼就搧耳光、倒冷水,十几个恶警二小时一班车轮战审问,还遭到戴脚镣、罚跪、恐吓等迫害。魏香波也遭到戴脚镣等酷刑迫害。

袁东兰在桂阳看守所绝食抗议7天后,被恶警强行拉到外面一宾馆里提审,夜深时趁看守的恶警睡觉的机会,把手从手铐里滑出来后走出房间,逃离魔掌。(2007年又遭恶警抓捕,被诬判7年,目前非法关押在湖南女子监狱。)

2003年11月3日郴州市北湖区法院、检察院对9名法轮功学员(贺学兆、罗巧丽、魏香波、袁东波、张文兰、曾志远、吴建明、石教钰、王全连)非法庭审。

非法庭审期间,北湖区法院不允许法轮功学员依法请律师辩护;也不给自我辩护的机会,想草草走过场。庭审当天下午法轮功学员为维护大法的尊严和自己的合法权益,集体背诵《转法轮》来抵制迫害。气急败坏的法警公然在法庭上打法轮功学员,旁听的亲朋都站起来制止这种暴力行为。面对正义,北湖区法院匆匆收场。

郴州市政法委、“610”办、政保股、北湖区检察院、北湖区法院勾结在一起暗箱操作,以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为靠山,助纣为虐阴谋构陷好人。贺学兆(郴州资兴教师)被非法重判8年,其他8名法轮功学员被诬判3~4年刑期。

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1年多的时间里,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家人送的钱物被牢头侵占,每天被强迫做奴工十几个小时,还遭“电打人”(即用有电的电线打手),罚跪等酷刑。如贺学兆被迫害的身体瘦弱、脸呈黑色、全身皮肤长满疥疮;王全连骨瘦如柴,极度虚弱。

2003年底王全连的身体严重变形,走路都得扶着墙走,说话声音微弱,仍被迫做奴工,直到生命垂危才送往医院抢救。经郴州第四人民医院检查患有慢性肾炎、丙肝、胃出血、血色极低、血压只有正常人的一半,病情十分严重,随时有生命危险(详情见《明慧网》的报道)。

住院期间,根据王全连的身体状况其家人三次办理保外就医手续,都被北湖区法院以各种借口不予办理。说“要看守所给治好”,说“案子太大了,如果是偷、抢,早给办理保外就医了,法轮功的案子就不办”。不久,北湖区法院下达了判决书,王全连被枉判三年刑。北湖区法院邪党法官视一个年轻正直善良的生命不顾,推波助澜帮助中共推行恐怖的群体灭绝政策。

郴州市第二看守所见法院不办保外,就要王全连出院到看守所治疗。医院以王“HP感染”有生命危险不让出院,看守所便要王的家人交医药费。住院期间还发生没交钱就停药的事,交了钱才用药。王全连稍有好转,就被强行出院送到看守所关押。看守所狱警为了推脱责任,欺骗王全连可以办保外手续,使王年迈的父母多次奔波于看守所之间,身心疲惫。

2004年3月,所有男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常德津市监狱(湖南省第二调遣中心,湖南所有判刑的男法轮功学员首先劫持到这里,然后再到湖南其它监狱迫害)关押;女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湖南省长沙女子监狱关押。

郴州第二看守所李所长、黎教导员不准王全连带医院诊断书,王全连在津市监狱检查出了慢性肾炎病状,黎教导员私下串通姓鲁的狱警,强行收监。

贺学兆为了法轮功书不让狱警抢走,被津市监狱恶警毒打。在津市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多次遭到酷刑折磨,直至迫害到奄奄一息(详情见《明慧网》的报道)。2005年正月他家人花了一万五千元办了保外就医手续,最终没有救活,贺学兆于2006年元月含冤去世。一个风华正茂的鲜活生命就这样被中共、江泽民及其层层帮凶扼杀。

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门及人员:(邮编:423000  区号:0735)
李大伦:郴州市市委书记(2006年因贪污受贿被捕,2008年被判死缓,其妻被判10年)
雷渊利:郴州市副市长,市“610”办成员(2005年因贪污受贿被捕,2006年被判死刑,2008年改判20年)
曾锦春:郴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2006年因贪污受贿、利用黑社会被捕,2008年被判死刑)
张和平:郴州市政法委副书记,郴州市“610”主任
邓石德:郴州市“610”副主任
郴州市公安局政保股股长:陈兵志
郴州市北湖区公安分局政保股:吴志强(现已调离)、高有民等
郴州市政法委
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
郴州市北湖区法院 院长:郭丹(2006年因曾锦春贪污受贿一案被捕,2008年被判6年)
郴州市第一看守所(现合并为郴州市看守所):曹光亮(警号:150505)何贤明(警号:150373)
郴州市第二看守所(现合并为郴州市看守所):李所长、黎教导员
郴州桂阳看守所

(请知情的人提供、补充其他参与迫害人员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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