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一月三日】(明慧通讯员湖南报导)湖南郴州永兴县二十余位大法弟子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一起交流修炼中的心得体会时,遭到永兴县“610”办、国保大队、城南派出所数十人暴力绑架。所有被绑架、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的家人、单位都受到永兴县“610”办的骚扰,有工作单位的,其单位都接到5500元的罚款通知;本身没有工作单位、配偶有工作单位的,也收到5500元的罚款通知。许多单位就逼迫职工交罚款。
此外,还有几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大法弟子也被勒索钱财,中共邪党不法人员称交多少钱就放人。有的大法弟子亲属为了使亲人免遭进一步的迫害,被骗花了上万元,却未得到亲人的释放。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星期天),永兴县二十九位法轮功学员利用周末的时间聚在城内一学员家,看书学法、交流修炼的体会。中午十二时过后不久,不法警察胁迫那家学员的丈夫拿钥匙开门闯进来实施绑架。一位女老年法轮功学员站起来说道理,说“你们也有朋友,我们走朋交友也是可以的。”话还没说完,就遭到城南派出所一个凶恶警察抓住她的头发就打她的脸。一位男法轮功学员说:“你们执法人员怎么还打人呢?”这个恶警就把老年女大法弟子推倒在沙发上,扑上去打这个男学员。恶警一连打了四位法轮功学员。
永兴县“610”办、国保大队、城南派出所几十人闯进来,象劫匪一样,劫持走了二十九位修炼“真、善、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审讯时强迫一个个法轮功学员在笔录上签名、按手印。当天六十岁以上的被非法罚款放回家,有的家人被讹诈高达3000~4000元钱。六十岁以下的被非法拘留的有曾林芳等十位,被劫持到看守所的有曹水菊、王碧香等四位。
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的十名大法弟子,其家人或者单位被勒索后,相继回到家中。黄碧香、曹水菊、李群娥、周付军四人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法轮功学员都是在修炼做好人,在一起交流修炼心得没有犯罪,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正当权利。
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相关单位及人员电话:(邮政编码 423300 区号0735)
一、610办
办公室:5566610 5566099
政法委副书记、610办主任 尹水平 13973538472 5566099(办)
“610”办副主任 曾毅刚 13087256676 5523599(宅) 5566610(小灵通)
“610”办副主任科员 曹祥云 13875595687 5566099(办)
二、公安局
公安局副局长 刘洪川 13973512656 5566936(办)
三、国保大队
办公室:5566086 值班电话:18973559638 13807350313
国保大队队长 李松林 13975588829 5566086(办)
国保大队教导员 刘小鹏 13786565863 5528330(宅) 5566086(办)
国保大队成员 马 杰 13975792888
国保大队成员 邝 莉 13973535838
四、城南派出所
城南派出所所长 叶蔚 5539678 13517356569
城南派出所教导员 李振华 13975591623
五、看守所所长 曹勤光 13873595596 5522933(办)
看守所教导员 肖光来 13762541558 5522933(办)
附公安局副局长刘洪川妻子的电话:薛艳君 永兴法院纪检监察室主任 0735—5568032 (办) 13873518384
附“610”办副主任曾毅刚妻子的电话:陈文英 永兴县城关中学教师 13187360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