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五日】被非法关押于重庆市西山坪劳教所的成都大法弟子尹思荣对重庆市劳教局的行政诉讼已于零九年十二月底在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立案。尹思荣要求撤销对其非法劳教的决定,恢复其名誉并公开赔礼道歉。
在此之前,尹思荣的代理律师在为其起草的行政复议申请中,以专业的角度,从法律的层面阐述了尹思荣行为的合法性,因此对尹思荣的劳教决定完全是错误的。
律师在申请中指出,法轮功的内容比如《转法轮》大多是关于教人如何修炼气功,如何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尹思荣是一个善良守法的公民,既没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也没有任何其它破坏法律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其实,有哪一位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是因为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煽动闹事”或“任何其它破坏法律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呢?没有!
换言之,对法轮功学员的劳教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完全是违法的。
事实上,从前苏联引入的劳教制度本身就是违反宪法、立法法等基本法律的,一直受到海内外各界人士的谴责,并要求废除。其不经法律程序而长期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不仅违法,亦是对人权的严重践踏。而这种违法的邪恶制度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大行其道,足见迫害之非法与邪恶。
然而,迫害的邪恶却远不止于此,还在于建立在非法劳教上的惨烈迫害,无数法轮功学员被轻易地非法劳教后,在劳教所所遭受的非人折磨。
从某种意义上讲,法轮功学员对劳教局的控告,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行政诉讼,其控诉的是令人发指的暴行与罪恶,是一桩桩酷刑罪、故意杀人罪,乃至“群体灭绝罪”的罪行。
例如,在重庆市,西山坪劳教所和石马河女子劳教所就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黑窝之一,并因其迫害手段极其惨烈、恐怖而臭名远扬。在西山坪劳教所,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包括:“饥饿”折磨、不准洗漱、“打贝母”“站军势”“扣起”、暴打、电棍击打、“打鸭儿棒”、冬天受冻、夏天暴晒、挨饿、受渴、吊铐、“扎绳”(将人压在地上,两手反起来用指头粗的棕绳五花大绑,并将绳扎入肉中15分钟或半小时)、“关雷峰塔”(一种全封闭的石头屋水牢,牢内漆黑,水淹半腿,关入者两手被铐在铁栏上站立,恶警并在里面放上蛇、鼠)等等。
令人震惊的死亡案例
据透过重重封锁传出的不足冰山一角的消息显示,已知的被西山坪劳教所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有:江锡清、汤毅、李泽涛、秦大群、周清裕。
零九年新年正月初三,江津法轮功学员、江津区税务退休干部江锡清在西山坪劳教所被迫害致死亡,肋骨断了三根;在江锡清老人被劳教所宣称“去世”七个多小时后,当子女们将冰柜的铁板拉出一半时,发现父亲的人中、胸部、腹部、腿部还都是热的,惊呼道,“我爸没死,还是活的!”“快救救我爸爸,快救救我爸爸,我爸爸没死!”家人们想为老人做人工呼吸,被在场的劳教所警察等20多人强行拖出殡仪馆的冻库大门,不准施救。
受江锡清子女委托调查江锡清死亡案件的两位北京律师,被重庆市国保警察等暴力殴打。江津政法委书记万凤华还强迫江锡清家属放弃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汤毅,西南交大硕士研究生,铁道建筑工程师。2008年在西山坪劳教所遭到强行灌食、殴打;西山坪劳教所对已经绝食了32天的汤毅,经常推倒或按倒在地上,拉着受伤的手在地上象拖东西一样地拖来拖去的,从而导致关节脱位、伤口加剧;在绝食灌食的时候施加暴力,有时吸毒劳教人员边灌食边打耳光、动拳头,有时不知是技术差还是故意的、鼻孔都拉出血了也没插进灌食的管子。汤毅于2009年9月22日上午含冤去世,年仅46岁。
李泽涛,男,24岁左右,家住重庆江津石漠镇仙衡骑龙村,曾在重庆宗申摩托配件厂工作。恶人们用报纸折高帽子给他戴在头上,将他的两只手呈一字型捆在木棒上,并在两手臂上各吊一只尿桶,后背插一大扫帚,拳脚相加,戏弄侮辱,强迫他抽烟、强迫他写“三书”(放弃信仰的悔过书等)。更残忍的是劳教恶人黄忠志用水果刀柄插入李的肛门,并不时搅动,李泽涛痛得大叫,并报告劳教所邪党干部,但邪党干部置之不理。2001年6月2日,李泽涛被迫害致死,恶警第二天就将遗体火化,毁尸灭迹。
秦大群,重庆市三建公司职工,在西山坪被迫害得骨瘦如柴、奄奄一息;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八日,秦大群被接回家中,于九月五日含冤离世,年仅五十六岁。
周清裕,六十七岁,重庆市巴南区鱼洞大江车辆厂工人;二零零七年底被打伤脖颈,迫害致死。
据悉,最近,因被西班牙国家法庭正式起诉而孤注一掷的薄熙来加剧了对重庆劳教所里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的迫害,希望广大善良的民众能予以关注,制止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