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中共邪党的法律自出现之日起从来都不是为了公平、公正和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一九九九年大法遭到迫害以来,邪党的法律已经沦为了赤裸裸的害人工具,成了不折不扣的恶法。
所以,大法弟子对恶党的法律一定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尤其是同修被非法抓捕、非法劳教或非法判刑时,我们的心一定要跳出邪党法律的框框,不管邪恶以法律的形式所谓的走到了哪一步,心都要不为所动,不要产生“也就这样了”“只能等着了”等等不在法上的消极心态。其实那是一种承认邪恶和对师、对法不够坚信的表现。
我们应该从法上认识法,认清邪恶不管以怎样所谓法律的形式将迫害大法弟子的案子走到了哪一步,都是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对宇宙正法的干扰,而我们是连旧势力的表现都不承认的。那么,只要迫害还在发生,我们就要正念铲除邪恶,我们就要向参与迫害者讲清真相,坚定的做好三件事,一切都在其中。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9/6/13/1082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