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五月一日】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上午十点半,四川成都市高新区伪法院非法庭审重庆大法弟子陈昌元。邪党公检法如临大敌,高新区法院、检察院周围布下大量公安、便衣、警车、防暴警察及六一零等人员,数十名巡警及几辆警车(其中一辆车牌号为川A7330,一辆为川A7335)在法庭周边不停的转悠、“巡视”,行人稍有停留,就被恶言驱赶。
高新区伪法院只允许三名家属、而且必须是直系亲属旁听,众多专程赶来想参加旁听的陈昌元的亲戚、朋友被拦在法院外。法院却安插了大量不明身份的人参与旁听。据法院内部人士透露,旁听者都是街道办、610等。
整个非法庭审完全就是做秀。陈昌元和他的律师的发言都不断被伪法庭打断。陈昌元妻子为陈昌元的辩护也被阻止。而且,法官不准就陈昌元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有社会危害性进行辩护这个最基本、最实质的问题进行辩护。这还谈得上什么法律、辩护?
为抗议伪法庭违犯,陈昌元的妻子在最后陈述前离开了法庭。她向合议庭、公诉人及旁听人员表示:“我以为法庭是一个可以讲理的地方,结果你们都是在走过场、演戏。如果是这样,你们有本事直接就把他送到监狱里,根本就不需要开庭,浪费纳税人的钱财。”
另外,陈昌元的哥哥陈昌均和大嫂严光碧专程从重庆过来,想参加旁听,却在法院外被其夫妻二人所在学校(重庆十八中和重庆米亭子小学)伙同重庆观音桥派出所警察非法绑架。
邪党公检法人员对陈昌元的这个所谓“案子”,从侦查到审判整个过程中的违法情况大致如下:
侦查人员带到派出所时,没有传唤手续;
警察陈亮对陈昌元殴打、威胁;
延长拘留时间的理由违法;
检察院非法起诉;
法院限制家属旁听,却让不明身份的人旁听;
所谓“主审法官”不允许陈昌元充份发表辩护意见;
不允许陈昌元的妻子为其辩护;
公诉人笼统举证,不利于发表意见,法庭也没有及时纠正;
法庭多次打断辩护人发言,不允许谈法律的具体规定;
法院对旁听家属重复安检。
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
所谓“主审法官”: 罗为民 028-85310776
所谓“审判员”: 谢 纲 028-85311085
书记员:刘佳 028-85311139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8# 邮编:610041
成都高新区公安分局西区派出所
直接参与迫害者:谢晓笛 童浩 陈亮
派出所电话:028─87958479 028─87958478
地址:成都高新区公安分局西区派出所 邮编:61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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