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四月三十日】在邪党两会期间,深州市公安局对大法弟子进行了新一轮的迫害。二零零九年三月一日是深州市大集,来赶集的法轮功学员碰到一起就说上几句话,竟被便衣警察绑架。有的就是在此路过,走着路就被抓了。
此次被绑架的共有十余人,其中包括张瑞峰(深州市人),西景明村小文、小芳、小七、艳丽,唐奉乡刘兰朵、小茶、大娟,双井乡郭小梅、小新、瑞景,焕准于前一天被抓。这次绑架事件是由公安局副局长兼国保大队大队长赵涛、国保大队张德纯策划参与,并指使恶警杨小丢、叶宪峰、刘增琪等人所为。其中张瑞峰、刘兰朵被他们打的很严重,恶警不但对大法弟子大打出手,还让刘兰朵下跪,刘兰朵不跪,恶警一脚把她踹倒在地,兰朵当时就起不来了。十多天后腿上的青紫还没有完全消退。
公安局绑架这些大法弟子后将他们全部劫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大法弟子被强迫奴役劳动,他们还将李艳丽、刘小七分别关在两个屋子里,利用犹大史从军、李志勇、高威等人围攻迫害,一天一夜不让睡觉。到目前为止,张瑞峰、刘兰朵仍被非法关押,其余大法弟子已被勒索1—6千元不等放回。
公安局对赶集过路的这些法轮功学员以“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进行勒索和关押。深州市善良的乡亲们,国家法律是由谁来实施的呢?不正是由公安局和执法机关吗?那谁又能破坏的了呢?所以说,破坏法律实施的不是法轮功学员,而是公安局等执法机关中的不法分子,他们执法犯法,滥用罪名,勒索钱财,老百姓想一想都会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