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六日】我因为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关进吉林省常常黑嘴子劳教所二大队,在那里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和酷刑迫害。恶警长期不让我睡觉,我还被罚站,被逼做奴工,超负荷劳动,从早上四点起床到晚上九点收工,并指派犯人对我进行包夹,用电棍电击逼我所谓“转化”。
我刚被非法关进黑嘴子时,二大队大队长恶警刘莲英伪善的说:你爱“转化”不“转化”,没人打你一下,可不久露出了狐狸尾巴现了原形。零四年四月二日,刘莲英值班,晚上在会议室就对我施压,逼迫我“转化”,她不许我睡觉、罚我站,穿着皮鞋狠狠的往我的腿上踢,并破口大骂,把我的腿踢的青一块紫一块。紧接着就天天派两个邪悟包夹对我灌输邪悟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并威胁给几天期限限期“转化”。这招不灵,她又换一招。四月六日我的家人来见我刚走,我就被刘恶大队长叫到管教室逼迫“转化”,刘举着电棍气急败坏的电了我一下午,第二天下午恶大队长任枫和刘又用电棍威逼我,我被他们电的全身烧焦并起泡,管教郎翠萍也参与了对我的暴力强制“转化”迫害。
由于长期遭受精神上的压力,超负荷的劳动,加之酷刑折磨,我的身体日趋消瘦,两腿、脚火辣辣的热、电、麻、僵硬,下五楼去吃饭都很吃力。我找郎某要求保外就医,九月四日她们不情愿的在带我去医院检查身体,那时我的脚掌已失去知觉。回来后他们还不放我,声称可能是糖尿病引起的,需要一个月后复查再定。
那时,我上下楼吃饭喘气非常困难,需要人扶着。大约又过了一个月,我被非法劳教到期,管教让我写一份总结,我再次揭露我在劳教所遭受的迫害,用事实说明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强烈要求提前回家。恶警刘莲英看后恼羞成怒,指使恶警马天舒告诉我必须复查身体并让我交500元钱,让郎管教逼我重写什么“认识”。我没钱,拒绝复查和写认识。两恶大队长和马恶警强逼我到长春公安医院检查身体,花了500多元钱,却仍不放我。
非法劳教到期,我的公公和女儿来接我,他们还让我公公交身体检查费,我公公义正辞严的说:我儿媳妇原来身体健康,她被你们给迫害的这个样子,这费用当然应该你们出。刘莲英、任枫两恶大队长与管教马天舒和郎翠萍等合谋欺诈我的家人,找各种借口给我非法加期五天,最终逼我的家人交了五百多元钱才放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