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六日】五年前,一法轮大法弟子开车途中与一横穿马路的共产党官员的母亲发生挂碰,尽管老妇人伤势轻微,出于人道主义,这位大法弟子还是把老妇人送到医院。
经过十多天的住院治疗,老妇人痊愈,但其共产党机关当官的女儿却要挟大法弟子,“不拿十万元赔偿金,休想叫我妈出院。”
接下来,党官让其母亲又住了十多天院。
出院那天,尽管大法弟子仁至义尽与党官协商和平解决事件,但党官就是不肯。
最后,大法弟子对这位党官说:“既然你不肯和平解决,那就通过法律途径吧!”
党官说:“好,那就通过法律途径,我是共产党的领导,我怕谁?”
接下来,这位党官把大法弟子告上了法庭,并挖门子捣洞为她母亲连续做了四次伤残鉴定,最后都因造假破绽百出,被大法弟子识破,被法院驳回。
在接到法院终审判决书时,这位党官大闹法院,并气势汹汹的威胁审判长说:“你居然袒护一个炼法轮功的,等着瞧吧。”
审判长回道:“我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难道炼法轮功的就可以随意被敲诈勒索吗?我用良心、依法律、凭事实办案,问心无愧,老天在看着呢!”
这位审判长选择了良知,也选择了美好的未来。可是在大陆,很多公检法的人却成为中共邪党迫害大法弟子的工具。希望这些人能够找回自己的良知,弥补自己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