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明慧通讯员湖北报导)湖北应城法轮功学员张静玉于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被当地警察绑架,之后劫持到应城第二看守所。张静玉绝食抗议,遭殴打和灌食。十一月三十日张静玉被释放,当时已被迫害的生命垂危。以下是张静玉的自述。
我是湖北应城法轮功学员张静玉。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晚九点半钟左右,应城公安局伙同应城东马坊派出所由应城公安局政委吴小垱带队,并带着锁匠到我家强行撬门把门撬开,他们拿着手电筒破门入内抢劫,当时我家有六人正在学法,他们一闯进来就喊:“不准动”,同时抄我家,象土匪一样,翻箱倒柜,翻我的包,随便拿我家的东西,主要抢走电脑、移动硬盘、u盘二个、拿走800元钱,还抢走我随身用的mp3、m p5,还有一个音响喇叭,将其它衣物乱翻,翻腾一个多小时,随后又将我们六人强行绑架到应城东马坊派出所,就在当天晚上十点钟左右,又把我们六人强行转送到应城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我们绝食抗议反迫害,却又遭到更重迫害,九月二十三日应城东马坊派出所动用二辆中巴车。把我们又转到应城第一看守所,到第一看守所我们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第一看守所所长田江涛指使一个叫陈明明的外劳犯人打我们、还有一个王警察亲自动手打我们,他们打了之后,把我们六人关进牢房,并说:“十一节日过了之后再放你们回家。”结果到了十月九日才放了五人,而将我继续非法关押迫害。我开始绝食反迫害,所长田江涛、指导员丁正志,女警员李桂华等人指使外劳犯人逼我喝油奶,我不喝并给他们讲真相。几天后,应城公安局政委吴小垱和国保大队长杨群乐,二个人来提审我,说是要逮捕我,并制造一些谎言的黑材料要我签字、按手印,我没有理他们,我不回答他任何提问,我只是一个劲的给他们讲真相,最后他们只好走了。
一个星期后,应城东马坊派出所一个恶警拿着逮捕证从牢房窗口伸进来要我签字。我看都不看,我说:“不签。”他也灰溜溜走了。当我绝食第六天的时候,看守所的指导员丁正志见我身体不行了,就请来了六个武警把我拉到一个电脑房里。二个武警手里拿着警棍,一个武警头目拿着枪对着我恶狠狠地要我喝牛奶,我坚决不喝,并给他们讲真相,他们不但不听,还骂大法。后来他们把我双手反铐强行绑架到应城人民医院野蛮灌食,当时天气很冷,身上穿的棉袄被灌食濆湿了浑身发冷,回到牢房不停吐水、呕吐、并浑身寒冷颤抖,身体难受之极。
我一直都是在绝食反迫害,几天后恶警们又把我强行弄到应城医院野蛮灌食,回到牢房后,整天上吐下泻,整个身体几乎失去知觉,同牢房的人见我这样,非常同情我,说我瘦得皮包骨,她们都难过并对恶警迫害大法弟子的行为极不满,所以她们集体向应城第一看守所指导员丁正志、女警员李桂华反应要求释放我,并对他们说:“你们快放法轮功人张警玉,她是好人,不能关押她,放人。”其中一个同牢房的人说:“我们是做了坏事的,她们法轮功不做坏事,专做好事,就应该无条件放她。”看守所指导员丁正志说:“我没有办法,我希望快放她走。”由于长时期绝食,又加上恶警们用残酷的野蛮灌食手段,我的身体已极度虚弱,小便出血,灌食也灌不进了,看守所见我生命危险,怕承担责任,同时世人主持正义,他们不得不放人,在十一月三十日我哥嫂把我接回来了。
应城东马坊派出所却在放我的时候,要我在一张“监视居住”书上签字,我不承认,我是好人,拒绝签字,他们灰溜溜走了。在看守所七十五天,我身体由一百二十八斤到回来那天只有九十二斤。
主要参与迫害者:
应城市东马坊派出所邮政编码:432407
本地区号:0712 应城市邮编:432400
东马坊派出所长:“610”头目周维鹏:
手机13807293550(主要指挥迫害)
东马坊派出所指导员姚志刚手机139-07293935
东马坊派出所副所长张俊斌:手机13986504806
苏勇:手机13871853165
公安局政委吴小垱:
13907293493(主要指挥迫害)
国保大队长杨群乐:男,办公0712-3262914,
宅电0712-3230601,
手机:13971953288(主要指挥迫害)
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陈显:
办公0712-3236456(公安局办)
手机13907299416 宅电0712-3225522,
应城市610:蔡振华:男,办公0712-3266611,
手机1379720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