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五日】我是一位退休的高校女教职工,自从1996年有幸喜闻大法,在修炼和讲真相救度众生的过程中,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常人看来难以忍受的麻烦,最后都在法理的指导下,过去了,有时甚至自己并未感觉到承受了什么。
下面我就讲一讲我前几天遇到的一件小事。星期六上午,我拿着一个绿颜色的袋子去家附近的菜市场买菜。在一家卖生菜的摊位拿了几棵生菜正准备称。突然,一个中年的农村妇女一下子抢走了我手中的袋子,并且大喊:“是你偷了我的袋子!”我莫名其妙的,说:“这是我给外孙买冰棒时,店主送的。”可她不由分说,上来边拉扯我向外走边嚷:“你偷了我的袋子,还有我的钱包。”
原来这个农村妇女丢了钱包,误把我当成了偷钱包的贼了。因为我平时总是背法,脑子里不装别的东西,心里总是慈悲、祥和的,所以这事虽然很突然,可我仍然很平和,我只是对她说:“你认错人了!”“就是你!就是你!”她使劲的拽着我的手。我说:“你松松手。”“不行,你会跑掉的。”紧紧的拉着我向外走。
一路上很多看热闹的人在望着我,我知道修炼的人遇到的事没有偶然的,我心里很平静,这时想起了师父讲过这方面的法,肯定是我哪辈子欠她的,在还债。心里一点也没怨她,只是想:你不愿意善解,非让我出丑,好吧,这次就还了吧。被她抓到了丢钱的摊位面前,女摊贩说:“你搞错了,不是她。”围观的人打抱不平:“损坏别人的名誉,这还行,打她几个耳光!”那个农村妇女也吓的赶紧溜走了。我笑笑说:“算了!”这时一位我曾讲过真相的年轻的女摊贩说:“她是修佛的人,不会做这种事的。”
我们大法弟子明白,不管是哪辈子欠的债,都是要还的。我记住师父讲的,“你不但不能生他的气,你心里头还得谢谢他,真得谢谢他。”(《转法轮》)这个债就这样轻松的还了,我的心里很踏实。
后来给同修看这篇文章时,同修说,我如果借此机会在众人面前告诉大家:“我是修大法的,师父教我们要真、善、忍做好人,所以我才能这么平和的对待这件事,不气不恨,更不会去打她,报复她。”这才是真正的证实法,这才不负大法弟子的使命,而不是单纯的为了还债而还债。我还有未修去的怕心、顾虑心,不敢在众人面前讲真相,失去了一个证实法、救度众生的好机会,感到很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