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明慧通讯员辽宁报导)辽宁省凤城市大法弟子徐德琴2009年8月31日在宽甸县灌水镇,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现被非法关在丹东看守所。9月25日,宽甸公安局预审科科长杨春发非法批捕徐德琴,准备对徐德琴非法判刑。徐德琴的家属聘请北京正义律师张传利、兰志学为徐德琴做无罪辩护。
11月17日,律师和徐家属来到宽甸县法院,办案人员孟威告知,徐德琴案子还没到法院,在检察院。家属与律师又来到检察院,办案人员谢君说案子被退回公安局,因为材料不足回去补充了。律师便把自己的电话和资料留给检察院,告诉办案人员如果案子到检察院请立即通知律师。律师站在法律角度向检察院办案人员申明:宪法没有规定法轮功是×教,法轮功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信仰自由,修炼法轮大法无罪……。律师讲的有理有据,铿锵有力。检察院人员很受震动。
送走律师后,家属来到宽甸公安局法制科,询问徐德琴的案子到哪了,法制科人员说不知道,让家属问国保大队。家属又来到国保大队,国保大队恶警态度粗暴,不回答家属询问,并让家属出示身份证,被家属拒绝,恶警站了起来,一边喊着“不接待”,一边往外推家属,很是嚣张。
无奈家属找到公安局预审科,才知道现在案子落在预审科,由杨春发主管,但杨春发不在,听说去政法委了。家属赶忙给杨春发打电话,询问案情,可杨一口否认,说“不知道”。
律师在适用法律上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在宽甸县和凤城市还是第一次。以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家属都没有理直气壮的去要人,往往出于怕心,不敢去过问,所以邪恶迫害起来就更加肆无忌惮。这次律师站在法律角度阐明修炼法轮功完全合法,讲清真相也合法,古今中外没有说受害人喊冤是不对的。希望所有被迫害的家属都能正视此事,堂堂正正去司法机关讲清真相,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阻止司法人员对大法弟子和自己犯罪,也是帮助他们、真正的为他们好。
宽甸公安局预审科杨春发: 0415-5188628/5286(办) 0415-5127389(宅)13941597627(手机)
政法委电话0415-5130665
宽甸县检察院:0415-5137666、0415-5124206、0415-5122918
宽甸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姜学东:0415-5123582/5270(办)0415-5186636(宅)13942563888(手机)
灌水派出所警察罗怀兵:0415-5191302(宅电) 手机:13941513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