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一日】(明慧通讯员黑龙江报导)尹逊祯,六十岁,原黑龙江省方正县林业局职工。二零零九年一月,他与妻子到珠海看望女儿。未料四月十日两位老人与女儿女婿(女婿非修炼人)一家四口被珠海市斗门区国保大队绑架。如今半年多过去了,尹逊祯仍被关押在珠海市斗门区第三看守所。六个多月的非法关押和身心折磨,使尹逊祯的身体每况愈下,目前生命处于危险边缘。
尹逊祯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炼功前,由于工伤在家已经休息十几年,疾病缠身加之伤痛的折磨,三十几岁的他什么活都干不了了,几乎成了一个废人。
为求得身体的康复,一九九六年他开始修炼法轮功,未料他的身体在极短的时间内真的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的病症消失了,人慢慢的胖了起来,逐渐变的满面红光,尤其精神状态彻底改变。尹逊祯逢人便说是法轮大法救了他。邻居、亲戚和同事由此见证了大法的神奇功效。
四月十日尹逊祯被非法关押后遭受珠海恶警的非人折磨。为了逼迫老人承认粘贴了不干胶,恶警们让老人光着脚走到很远的地方进行所谓的现场认定。老人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刺激,身体状况急速恶化,变得满头白发,面容消瘦,走路摇晃,说话有气无力,精神恍惚,原本近二百斤体重如今已瘦骨嶙峋,亲属去探视时简直无法辨认他了!
到目前为止,尹逊祯和他的妻、女已经被非法扣押半年多了。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珠海市斗门区法院对其非法开庭,对他加以莫须有的罪名。
尹逊祯的身体状况已处危险状态,几十天都不能排便,痛苦不堪。一个六旬老人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对待,这是珠海市公检法打着“秉公执法”的幌子而迫害良善,破坏法律的真实写照。家属要求珠海有关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被非法关押的尹逊祯及其他亲人,否则由此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必将受到追究。
参与迫害的单位:
珠海市斗门区法院 邮编519100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桥北二路一百零八号
电话:0756-5213677 0756-5152346
审判长:梁海波
审判员:罗锡胜
书记员:周丽娜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09/11/16/1124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