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一日】(明慧通讯员山东报导)山东省荣成市法轮功学员黄桂芬女士于2007年5月被绑架,之后被非法劳教,在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山东淄博周村区王村劳教所)遭受了野蛮的折磨。
2007年5月10日,黄桂芬与儿媳妇正在晒海带,5-6名男恶警窜入,把黄桂芬绑架到山东荣成寻山镇青鱼滩派出所,宣称她炼法轮功非法。恶警又劫持黄桂芬儿媳妇,回到其家中抢劫。其中一个恶警恐吓黄桂芬儿媳妇说,如果你不配合我们,就报告说你们全家都炼法轮功,给你们全家都弄走。
接着,派出所恐吓黄家人说,不给钱就不让接见黄桂芬,用这种方法分两次勒索黄桂芬家人现金1078元。第一次勒索800元,说用于拘留期间用,第二次勒索400元,说是要送到劳教所用。
21天后,中共恶党人员把黄桂芬劫持到劳教所继续关押迫害,派出所只还了122元。
在臭名昭著的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山东淄博周村区王村劳教所),黄桂芬被关押到四大队三班。此后,劳教所恶警杨金红、吴秀丽、孙华、王慧英、孙海英、李芙蓉等先后强迫黄桂芬放弃法轮功修炼,还指派三名邪悟人员曲淑敏、赵静、高文淑包夹黄桂芬,协助她们迫害。她们采取暴力手段折磨黄桂芬,不让睡觉,不让洗涮,不让洗澡,让她长期坐小板凳,并派帮助恶警迫害大法弟子的“犹大”王梅霞看管黄桂芬不许说话,盯着她上厕所。同时,不断的用播放邪党诽谤大法的录音、录相等办法洗脑黄桂芬及其他法轮功学员。
除此之外,劳教所还强迫包括黄桂芬在内的法轮功学员干活,每天长时间的13小时加班加点的劳作,使得很多学员身体损伤,黄桂芬右手大拇指不能伸直,被劳教所医生认定为严重劳损,通知换个活干,可大队恶警仍强制她每天干原来的活。有一次搬完货刚坐下,恶警尹翠平恶狠狠地说:“黄桂芬你怎么不出去搬货?”,黄桂芬回答说:“我搬回来刚坐下,我这右手大拇指不能动。”尹翠平气急败坏的说:“说你是病你是病,说你不是你就得干!”
“犹大”王梅霞送礼给恶警王慧英被举报,王慧英与王梅霞认为是黄桂芬举报的,于是王慧英指使王梅霞加倍迫害黄桂芬。而事后过了一段时间,一警察透漏举报人的笔迹不是黄桂芬的。
在非法关押期间,恶警孙华曾经不怀好意的问黄桂芬,“(2001年天安门)自焚”是不是假的?黄桂芬说,是。孙华恼羞成怒,将黄桂芬关入小号,不让睡觉,不让洗涮,白天叫邪悟人员曲淑敏看管,晚上由“犹大”王敏敏看管,残酷迫害了十余天。
08年5月12日四川大地震后,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都被蒙在鼓里,直到有一天,劳教所的上级部门要求各单位捐款时,才不得不把这个消息告诉大家,并要求捐款。这时黄桂芬只剩下2元钱了,无法捐款,恶警就以此为由把她关入小号。恶警王慧英训斥黄桂芬时威胁,你要是不捐款,下次地震一定要让你们摊上。
此后,仍用不让睡觉,不让洗涮的方式连续迫害黄桂芬二十多天,后来将黄桂芬放出小号后,继续隔离,不让她与其他人接触,上厕所也要被看管。
在非法劳教将到期的时候,黄桂芬不配合恶警的转化,拒绝写所谓“周记”,被非法加期数天。
黄桂芬父亲在女儿被非法绑架、关押的严重精神打击下,于2008年7月含恨离世,离世前嘴里不停的喊着女儿黄桂芬的名字。
以上对黄桂芬的迫害,只是共产邪党利用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事例的冰山一角。除此之外,用针头扎女法轮功学员乳头,用电棍插入女学员阴道和肛门,用手捏、用电棍电男学员的睾丸,把法轮功学员吊在窗户上,挂吊在禁闭室内的吊环上,都是中共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常用手段。令人发指的是,大陆很多劳教所还长期勾结医院,有计划地活摘大法弟子器官,移植贩卖,牟取暴利。
善良的人们啊,让我们通过这些真真切切的迫害实例,认清共产邪党的魔鬼真面目,伸张正义呼声。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目前,中国大陆频繁发生的天灾人祸都不是偶然的,都是上天在警告世人要惩罚邪恶,剿灭共产邪党,殃及曾经加入过少先队、共青团、共产党的人。愿我们大家扬善除恶,退出党团队,能保生命平安!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html/articles/2009/10/25/1118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