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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对待个人或家庭有精神病史的人
    —— 对法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


    文/辽宁大法弟子 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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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有的人把曾经得过精神病的人领到学法小组或到外面去讲真相。别人给指出这样做不符合大法时,还不以为然,理由是过去得过精神病,现在好了,“法大”,没有事。

    关于有过精神病的问题,我是这样看,师父不让做的事,就是不能做,不能以个人的想象为准,你认为没有事,你怎么知道没有事呢?一旦被魔钻空子,给大法造成不良影响,不好挽回。我们要对大法负责,师父不让做的,你领着这样的人做了,你就有责任,我认为责任还不小呢。

    我记的关于有过精神病史的人,师父在《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中是这样讲的。

    有弟子问:有学员几年前犯过精神病,住过院,但近几年来没犯病,现在他参加证实法的工作,是否我们建议他尽量少抛头露面,低调在幕后做工作?

    师:“这是好建议。如果有的学员把握不好自己、开始学法之前是有精神病史的,在家修可以。当年传法时我一直讲,有精神病的是不让進场的;你学,我可以管,在家学,我谁都度;但是,不能够進场。得使大法弟子的这个修炼环境能够得到保障,不能受到干扰,所以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我不让進场。有精神病史的学员在背后做点什么,讲真相的事情可以少做或不做。”

    我觉的小组学法点也是炼功点,也是大法的场。因为弄不好这里也会造成影响,不时会有新学员来,还有大法弟子亲属及周围人。新学员学法不深,大法弟子亲属有的没学法。一旦出了问题,他们不理解,如果出去乱说影响就更坏。有过精神病史的人要学法可以在自己家里学,有问题可以找对法认识深一点的同修到家里切磋。如何对待个人或家庭有精神病史的这个问题,这不象讲真相的方法,你认为这个方法好,他认为那个方法好,僵持不下的时候我们可以不执著于自己的看法。这是师父明确指出不能做的事,不按法的要求做,难免会给大法造成严重的损失。

    我个人理解,从某一角度讲,“修炼”就是看我们听不听师父的话,师父的话不就是法吗?我们不就是要按照法去做吗?当然,师父慈悲,看我们迷失了,不厌其烦的给我们讲清道理,而我们往往受自己的观念障碍着,认识不到,或不想认识。

    有人说“法大”,没有事。我不这样认为。法大,法确实大。但是法大,是你听师父的话,按师父的要求做,不是师父不让你做的事你硬要做,师父也得迁就你。那就没有章法、没有规矩了,就成了个人为所欲为了。

    在做好三件事上,我也遇到过有的时候自己对师父的要求不理解,动摇过,为什么动摇?就是因为用自己的观念衡量了,不按法衡量了。现在回想起来,自己头脑最清醒的时候,就是师父怎么说就怎么做。反过来说,不就是因为我们不符合法了才掉到迷中来的吗?否则也就没有修炼的事了,在迷中当然不可能明白所有的事。刚才说了,当然师父慈悲把法理给我们讲的非常清楚,但是我们自己思想障碍严重,认识不到怎么办?那就理解了呢更好,不理解也要先按师父说的做。

    还有人说,“现在救人紧迫,别考虑这些了”。我不这样认为。师父教我们走的是一条最正的路,是无漏的路,是不让魔钻空子的路。一举数得,既救人同时又修正自己的路。我们不能因为救人紧迫就忘了修自己,因为救人紧迫就不顾负面影响了。救人当然要抓紧,同时也要在救人中修好自己,走正路。单从救人的角度讲,走正路也是为了更好的救人,走正路才能更好的救人,救人和修自己都重要。

    反过来讲,如果我们做的不正,一旦被魔钻了空子,造成的不良影响,要做好多好多工作才能弥补,这样的教训还少吗?

    个人层次有限,体悟不深,谨供同修参考。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8/6/12/98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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