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五月七日】2008年5月3日(星期六)下午,杭州市一位法轮功学员在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华家池塘南面的一颗柳树下读书,大约5:30分左右,一男一女两个大约5、6岁的小孩子从面前跑过,由于池塘周围没有护栏,跑在后面的小姑娘一失足掉进了池塘里。池塘水深约1.5米,水已经淹过头顶,小姑娘不停的在水里挣扎。法轮功学员当时赶紧放下手里的电子书,脱掉鞋子,想也没想就跳下去将小女孩托出水面,递给岸上的人。
这个时候小孩子的三个家人也匆匆赶到,二女一男,都在30多岁,法轮功学员也浑身湿淋淋的上了岸,小女孩的家长特别感动,一个劲的感谢。
由于事出突然,下水的时候,法轮功学员的手机也没有掏出来,造成电路板短路没有办法使用,小孩的家长掏出大概1000多元钱要让他去买手机,周围的群众也让他收下。法轮功学员想自己是修炼“真、善、忍”的,就对小孩的家长说:“大哥,我是修法轮大法的,刚才的情况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看到都会去救人的,我们师父教我们要做个好人,这是我分内的事,钱我不会收的,只是希望你不要相信电视上的谎言,就是对我最大的回报!”
小孩的家长说:“是个人的事情,今天见到你的表现,我不会相信电视上说的!!”
看到小女孩已经醒过来了,这名法轮功学员就骑上自行车回家了。当时很多人都在围观,包括一些外国留学生和附近湖畔居餐厅的工作人员。小孩落水地点在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留学生楼正北方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