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同修甲是位法官。“四·二五”以后,各地大法弟子都以不同的方式向各级政府部门讲述真相,同修甲和三位同修带着一封全县大法弟子的一封公开信去了北京。到了国办信访局,那里的人一听是法轮功上访,一口就回绝了。她严肃的对那位负责人说:“我不仅是法轮功学员还是一名法官,请你履行你的职责,把这封全县法轮功学员的信转交给中央领导!”那个负责人惊讶的说:“你是法官为什么还带头上访干扰政府秩序。”她丝毫没有害怕,坚定的说:“正因为我是一名执法人员,我才更了解和尊重国家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她无私的正念正行抑制了邪恶,把信交了上去。“七·二零”,同修甲听说大法辅导员被抓,就从丈夫准备买房子的钱中拿了一万元,抱上两周岁的儿子就去了北京,往返四次把迫害真相告诉同修,用自己的钱帮助同修买票,恶警把她抓到招待所关了两天。二零零零年十月,她又被公安恶警非法抓到外地看守所進行“转化”。她说:“我是修‘真、善、忍’没有错。我不吃犯人的饭,我要和你们警察吃一样的饭。我必须每天炼功,否则你们拿枪打死我。不过你们没有这个权利。”她坚定的正念,又一次震慑了邪恶。恶警怕别人跟她炼功,每天把她叫到值班室炼功。关了四个月她天天炼功、背法、讲真相,最后恶警勒索她的家人五千元钱把她释放。随着正法進程,二零零三年底,同修甲亲自找到当地公安局长和“六一零”头目,把被勒索的五千元钱要了回来。
同修甲在工作中时时记着自己是大法弟子,秉公断案。依法办事,不畏强权,一小时能解决的问题不拖两小时,一天能办的案子不拖两天,群众都称她“老铁”、“青天”,还被单位评为先進。她利用办案或与同事吃饭的机会讲真相,劝三退,单位大部份都退出了恶党。
同修甲讲真相时也遇到过邪恶的人。有一个案子的当事人和庭长拉了关系,心想自己一定能胜诉。因为同修甲秉公断案,当事人败诉了,此人当场在法庭上气急败坏喊道:我要去县里告你宣传法轮功!同修毫不畏惧,斩钉截铁的说:“我告诉你‘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是我的言论自由,哪一点、哪一字是邪的?走哪条路是你的自由,我也没有强迫你,我依法办案,不服判决你可以上诉,但是你不择手段打官司,在我这里行不通,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我堂堂正正的做人,什么也不怕!”在场的人都被震住了,那人灰溜溜的走了。
同修甲常说:“我今生最幸运的事就是能得大法,我感到非常的荣幸和自豪,我活的从没象现在这样潇洒。我的修炼体会是坚信大法。在关键时刻能够放下生死,放下自我,坚定的维护法,邪恶就会自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