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我是一名新学员,又是新婚,丈夫是常人。在色欲问题上总是法理不清。近期加强学法,在这个问题上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首先,无论我是什么样情况,法对每个人圆满的标准是一样的。法不会对我有什么特殊安排,也就是一定要断欲。
其次,夫妻之间断欲不可强为。如果没有提高心性,只是简单的断欲,即使是一生没有夫妻生活,也是没有达到法的标准的。师父说:“过去的人進到庙里、進到修道院、進到山里,避开世人去修,这个人的身体本身并没有承受太多对他心性的考验和执著的直接触动、最直接的利益上的检测,所以人本身就等于没修。尽管人生中放弃了人的正常生活,对这个人来讲也只不过是选定了另一种生活方式而已。”(《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夫妻断欲应该象同修说过的“是修炼境界的体现,是大自在!”但是,决不能以此为借口,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真能做到无欲无求,生活环境一定是另一番情景!
我刚开始并没有坚定的修去这颗心的愿望。其它的许多执着心,象显示心、争斗心,一眼就看到它的不好。因为就是从人的角度看,它也不是好的东西。而色欲之心,在常人是“天经地义”的。所以,开始没有意识到它有多么不好,也就一直没有彻底修去这颗心的坚定的愿望。有时,甚至对于修去它感到有点遗憾。再往深处挖根,我看到了滋养它的土壤:就是向往人间幸福生活的心!就是有它在,才使我不能彻底的修掉色欲的心。师父在转法轮中说:“人往往认为自己追求的东西都是好的,其实在高层次上看,都是为了满足在常人中那点既得利益。”
在明白了以上的法理后,从我的肚脐里流出一些黄水,散发着很浓烈的恶臭!看来色欲之心不仅是非常不好的心,也可能是最肮脏的一颗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