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八日】最近在神韵卖票的过程中,由于同修在做法上的认识不同,整体协调不是很溶洽。其实不只是神韵,在其他常人社会中证实法的活动中也有同样的问题,在此想和同修交流。与西方社会一样,日本也是一个很注重礼仪的国家,因此很多人对人与人之间表面的言行和仪表看的很重。对于不执著于世间的大法弟子而言,当然不会象常人那样执著于常人所看重的,但也应该“怀大志而拘小节”。最起码行为上要让常人能够理解,符合这个社会的形式。可最近在推广神韵的活动中,就出现了一些不太被常人理解的事情。
比如做资料时为了表现神韵的内涵,保留英文的原意,将英文资料原文不差的直译成日文。从而使得日文本身不太符合语法,而且很抽象。再比如卖票,在日本社会一般买票时都是客人指定剧场席位的。但由于曾经出现过一票卖重的事情。现在为了避免这类问题,当有人买票时并不通知具体的座席号码,只通知一个大体的座席位置,使得一些日本人不太容易接受。
当有些日本同修提出这样的做法会给常人带来不好的印象时,就被一部份同修指出这样的想法常人观念太强,不需要非得符合常人等等。的确,大法弟子证实法应该以法为根本,是以救度众生为出发点,用常人形式在做。所要达到的目地是超俗的,当然不应该被常人的言行所左右。但是我们在某些时候是不是对常人的接受能力重视的不够呢?尽管大法弟子想表现法的内涵,想体现大法的美好。但是常人不知道法,只能从常人的角度去评价大法弟子的言行。当我们对常人的接受能力考虑不周到的时候很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
常人每个人都有他们明白的那一面,可是我们要做的就是要人的最表面知道真相。然而人的最表面由于各种观念的形成,再加上另外空间生命的干扰,是最不稳定的。那么我们推广神韵的时候就一定要注意。尽可能的表现出神韵的美好。当然我们都知道神韵是世上最好的,可是人在看神韵之前是不知道的。如果我们做事的方法本身并没有符合正规做法要求的话,就有可能降低神韵的品牌形像。因为此时我们的行为也代表着神韵。
当然,我们也不能走极端完全按照常人的要求去做。因为所要达到的目地不同。而且所做的过程中出现的事情也都与修炼有关。所以还得是一个修炼人按法的要求去做。但是不被常人的观念所左右并不等于是无视常人的做法。救众生应该以众生真正的被救为主,尽量的符合被救者的特点,站在对方更容易接受的角度上去做。因为大法弟子是慈悲的,在救众生的同时,会最大限度的使众生体会到法的无所不能。
其实有很多时候我们不能够符合常人社会的形式往往是因为自己努力不够所造成的。总觉得那是常人的一套,好坏出自修炼人的一念,正念强的话一切奇迹都能出现。可是我觉得正念强应该也体现在符合常人的社会形式上。做常人事的过程中所遇到的一切问题不也都是提高的机会吗?大法弟子在哪里都应该是最好的。真有不足哪怕看似与证实大法的活动本身无关,只要是对救众生有益的都应该提高后变得越来越好。
以上只是个人的理解。不正之处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