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六日】去年年底,当师父的经文《致法国法会》发表时,我们地区的学会和学员正陷在一个很大的矛盾中。自己作为矛盾中的一方,看到师父的经文,虽然知道要去配合学会的统一安排,但由于觉得自己没有做错,理亏在另一方,在自己对的情况下还要向对方低头,这颗心放的很不情愿。这个矛盾牵涉到许多协调和做实事的同修,由于修炼中常年积累下来的对同修的观念和人心,不是当事人的同修也抱着各种观点,动了心也就无形中被带入矛盾之中。整体协调上的漏洞影响了我们08年晚会的卖票情况。
之后我一直在向内找自己哪里不对,因为在矛盾中被误解的非常厉害,心里也抱着委屈。二零零八年纽约法会的时候,有幸见到师尊,听到师尊讲法,我心里豁然开朗,这是最基本的法理,但是自己却陷在人的这面谁对谁错上,还觉的委屈不平。以前在法会上也有同修针对类似问题向师父提问,但是师父从来也没有在某件具体事情上为我们判断是谁的对错,都一直在讲法理,讲修炼人应该用什么样的心态对待。
之后又连续看了师尊《对澳洲学员讲法》的DVD,悟到矛盾其实都来自修炼人过于坚持自己,用人心对待同修。每个同修对法理的理解不同,在做事情时判断也不同,大家都认为自己的对,认为对方悟的有问题。用自己悟到的法理去要求别人,加上观念和人心被邪恶趁机放大,就会越看对方状态越有问题,争执起来了。
争执的双方如果都能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一下,退让一步,是修炼人理想的状态。但在修炼中我们往往因为带有人心而做不到最好的状态。双方坚持不下会影响整体,这时必然有一方要退让。因为学会是协调方,因此一般都是同修退让。但因为不是心甘情愿退让的,所以就会对学会有怨气,学会也觉的同修有问题。长久积累下来,形成同修和学会之间有看法。其实都是因为放不下自己的人心造成的。
很多时候我们在和同修的矛盾中说,我这样做是为法负责,其实深层带着觉的自己对,对方错,一定要把对方改变过来的这颗心。真的放下了,结果未必象自己带着人的观念和执着时想象的那样,师父在整体上看着,只要每个人能放下自己,把心放在踏踏实实的做好三件事,而不是谁对谁错,你好他不好上面,那么这个地区的整体形势就不会走偏。修炼到了今天,同修对法理的认识不一定相同,如果都觉的自己的好,坚持自己,那整体就四分五裂了。所以出现争执的时候,一定要放下自己,在大事上听学会的协调安排。
在矛盾中我还明白了,不用太执着同修对自己的误解,甚至是排挤,要宽容的对待同修。修炼不是证实自己,不是看你在具体的事情中争来别人认为你对,不是看你做了多少事,立了多大功,而是看你的心放下多少。前两天再次读到师父写的《精進要旨》〈境界〉一文:“恶者妒嫉心所致,为私、为气、自谓不公。善者慈悲心常在,无怨、无恨、以苦为乐。觉者执著心无存,静观世人,为幻所迷。”突然悟到一层,这首诗也包含着人修炼的过程。从常人反的理中走出来,用正法理看待修炼中的一切,以苦为乐,最后要修到执着心无存。
在我过这个心性关的时候,一步一步,师父都用法理给我指引。当我重温师父早期的讲法时,发现同样的法理,师父从早期开始就不断的多次重复,在《对澳洲学员讲法》的DVD中,师父也提及了将来还会讲这个法。我心中无法表述,深深感恩师父的无量慈悲,对愚钝的弟子一遍又一遍苦口婆心。唯有努力精進,才对的起师父的慈悲苦度。
个人体悟,不足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