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在中国大陆,人们谈话中常常会说:“花的是公家的钱”,“反正是公家钱”,“公家的钱,不花白不花”等等,言外之意是,那些钱与个人无关。其实,这是中共邪党话语体系中的一个自欺欺人的说法。社会财富、国家财产是谁创造的?当然是每日辛勤劳动的各行各业的广大劳动者。没有这些人的劳动和付出,人们的衣食住行都会成问题,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可是,在中国大陆,这些劳动者并不是社会财富的真正拥有者,占有绝大多数社会财富的是极少数中共邪党的各级官员。何清莲等著名经济学家在十多年前就对这一现象做过深入的调查和深刻的分析,指出中国社会财富两极分化、财富的创造者与财富的所有者不一致的现象相当严重。中共邪党的各级官员既不参加社会劳动,也不参与社会管理,却享受着很高的待遇,一张报纸一杯茶,一天工资拿到家。比如各级“党委书记”这个职位就是一个寄生在政府职能部门中的怪胎,他没有具体的工作,也没有明确的责任,他实际上什么都管,什么都必须通过他。再比如一九九九年中共邪党为迫害法轮功而成立的“六一零”办公室,俨然“文革”中“文革领导小组”的翻版,从中央到地方,每个单位都设有办公室和工作人员。他们拥有凌驾于政府职能部门之上的权力,甚至能够超越公检法来决定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处理,在迫害问题上拥有绝对的权威。
中共邪党把持着绝对的社会财富却不创造财富,那么实际上不就是把广大劳动者辛勤创造的财富侵吞、强占了吗?但是,它不能告诉你真相,那样它不就无法维持其暴政了吗?谁甘心愿意自己的劳动成果被无理抢夺呢?于是,它造了一个非常亲切、非常具有诱惑力的词——“公家”,欺骗你说你的劳动成果交“公”了,其实是被它揣进自己腰包里了。那个所谓的“公家”是谁?就是邪党自己。它不是自诩“公仆”吗?
而所谓“公家的钱”其实就是劳动者挣的却被邪党侵吞、强占的那部份,归根到底是老百姓自己的劳动所得。被各级贪官、不劳而获者挥霍的“公家的钱”其实就是每一个劳动者自己的所得,自己劳动挣来的,绝不是邪党的恩赐。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不是“共产党给我开工资”,而是“共产党从我腰包里抢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