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六月八日】二零零零年以来,武汉地区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利用大法弟子在证实法中共同提高所建立的相互联系,在大法弟子甚至大法弟子的亲属结婚时,收取礼金,送礼金一个人起码就是一到二百元的标准,他们这样做的理由是:符合常人状态、方便向常人讲真相。而且,大面积的向同修发请帖,打电话。但据我了解,被邀请的许多同修是不愿送这种财礼的,但出于低头不见抬头见,放不下面子的常人心理,只好送了礼金,其中有些经济上困难的同修。这样的事情,作为在常人中修炼的人,为了符合常人中的状态,在常人之间搞,是无可非议的,修炼人也不管常人中的事,但是如果大面积在同修之间搞那就不对了。同修之间本来就是因为修炼才相互认识,在目前正法时期,相互之间互相帮助,也是建立在做好三件事的基点上,比如帮助流离失所或遇到劫难而暂时在经济上困难的同修,但也需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能走偏,在钱财上把握不好因此而受到邪恶迫害的例子,教训已经很多了。
据我所知,类似的收礼金的情况近几年来在武汉就没有断过,也没有同修公开站出来制止这种不正当行为,主要是大家整体上没有从法理上清醒的认识到事情的错误和严肃性。今天借明慧一角希望提醒武汉同修,有过类似行为的请把曾经收取的礼金如数退还给同修,把大家有限的资金用到救度众生上,修正、走好自己最后的路,为未来留下伟大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