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二日】2006年8月18日,我由瓦房店(辽南入监监区)转入盘锦监狱一监区六分监区。从8月20日起,我就一直到被铐在上,一天24小时灌食,睡觉都在铁椅子上。一直到9月10日,监区卫生所的“于”大夫怕承担责任,将虚弱的我转到盘锦监狱的病监。铁椅子是在一块铁板上,全部用螺纹钢筋焊成的椅子,人坐在上面,胸部和大腿被两条8公分左右宽的铁片捆绑,两手被两手铐扣在椅子腿上,两脚被连体的两个圆形的螺纹钢筋锁住,共5道锁,只有头能动,屁股只能坐在三根钢筋上。所谓坐在“椅子”上,实质是坐在三根钢筋上,臀部很快就硌破,颈椎、腰椎、尾椎也不同程度损伤。
我长期被迫坐在铁椅子上,由于全身被铐住,只有头部可以活动,双手、双脚、双腿很快水肿、肿得象馒头,水肿一直达到大腿根,在大夫的建议下才被松绑缓解一下,之后马上又扣上。
在我被绑在铁椅子上的50多天里,张国林经常辱骂,威胁恐吓我:“绝食是自伤自残,死了白死”;“你想当刘胡兰,你就等着瞧”;“给你台阶你不下,你别想出去”。为了强制我屈服“认错”、吃饭,他采用各种手段摧残虐待我:
① 不准睡觉,让24小时轮流值班监视我的刑事犯人,我一低头闭眼就捅醒我。
② 不准穿厚衣御寒,扒光我身上的棉衣裤,夜间开窗户,开风扇冻我。
③ 不允许说话。
④ 怂恿、纵容刑事犯打骂,侮辱我。
⑤ 限制大、小便。夜间不准大小便,白天只许一次大便、三次小便。
当日得知一名叫陈名立的法轮功学员因拒绝出工,被一监区管教大队长罚坐小板凳。8月19日上午得知陈名立已被强迫坐铁椅子,且被电棍电击;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宋震东因去探望陈名立,当即被正在电击陈名立的管教大队长张国林拖进所谓的“学习班”与陈名立一同强迫坐铁椅子、同时也被电击。
8月19日下午我找到教育科科长何某,询问原因,指出打骂体罚是违法的。他没有给出任何解释。我要求见驻所检察官,他百般刁难,出言嘲笑、讥讽。当时管理科科长“吴凤刚”正躺在沙发上睡觉,我与何的谈话吵醒了他,他骂我,并要求我靠墙站立,我拒绝。我发现他满口酒气,就指出他违反“六条禁令”。他恼羞成怒,用语言威胁我说:“以后让你知道,知道我是谁”。
8月20日上午我去找张国林,他借口工作忙不见,当我第二次去找他时,恰巧听见所谓的“学习班”内电棍响起,我就走到“学习班”出言制止“不准用电棍电人”。当时是“吴凤刚”正在电击两名学员,他命令刑事犯人把我强行拖进“学习班”,不由分说把我铐在铁凳子上,用电棍电我,并开口骂我:“叫你多管闲事,你知道我是谁了吧!”
不久,张国林与科长何某进入“学习班”,张国林上来就打了我两个耳光,说:“听说你为他俩出头,好!那就收拾收拾你。”随即抓起电棍两根就电我,科长何某也拿两根电棍电我,专挑选人身敏感部位:头,脖子,手,胸部,电。这三人用六根电棍边电我与陈名立,宋震东,边用语言辱骂威胁,一直到电棍电耗尽,总共近一小时。临走时张国林告诉何、吴:“充好电,晚上再收拾他们”。
当晚这三名恶警又用六根电棍电击我们三人,直至电棍没电。我们三人脸上、脖子都被电出水泡。
由于受到虐待,我们开始绝食抗议。第二天我的家人找到监狱,接见了我,我告诉家人,我被电击,并坐铁凳子,要求家人控告它们,并说要绝食抗议到底。由于家人及时的接见和得知自己被虐待的消息,他们不敢再直接动手。但是我们三人却被24小时铐在铁椅子、铁凳子上。不久我三人被分开迫害。
从8月20日起,我就一直到被铐在铁椅子上,一直到9月10日被转到盘锦监狱的病监。从8月20日起,我一直拒绝进食,恶人们从我的鼻腔插入胃管灌食,一开始每天灌三次,后来身体太虚弱,改为现在每天灌四次,由刑事犯人做流食和灌食。
一监区所谓的“学习班”,实质是一间挂有“教室”牌子的一个空房间,窗户用厚窗帘遮挡不透光,里面私自焊制两种铁制刑具铁椅子、铁凳子。铁凳子是一种相似于铁椅子的刑具,可同时坐很多人。在盘锦监狱几乎在每个监区都有,在2006年10月份突然全部拆除了。
从2006年8月20日至今天2007年2月20日,我已绝食抗议迫害半年了,盘锦监狱及驻所检察人员都知道我的事情,但却无任何人来解决问题,只有一监区的张国林及一名中队长来看几次,劝我吃饭。我要求无罪释放。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局长信箱通信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8号。邮编:110032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举报电话:
纪委,监察处:024-86601675
刑罚执行处:024-86601621
狱政处:024-86601986
盘锦监狱通信地址:邮编:124100
辽宁省盘锦监狱(一监区;病监;狱政处;监狱长)
电话:刑罚(政)部门:0427-5639444
单位领导:0427-5637744
纪检,监察部门:0246-5637356